最高法发布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2018-11-13 11:41:39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李明 摄
 

    中国法院网讯     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十件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祝二军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祝二军指出,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共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2.8万余件,有效地保障了那些受不法职权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强化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的了解、支持和监督,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案例指导工作的要求,促进各级法院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最高法从全国各级法院最近两年办结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中,各选取了五件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据介绍,本次发布丹东益阳投资公司案、刘学娟案及邓永华案等五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考虑到此前已向社会发布过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一批刑事冤错国家赔偿案件,本次发布主要选择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的其他类型国家赔偿案件,赔偿义务机关分别涵盖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案件类型包括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无罪羁押赔偿、错误执行赔偿,以及怠于履职赔偿,此外还选择了一件正当履职不予赔偿案例。祝二军表示,通过这几件案例的发布,希望能够充分体现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实现国家赔偿法律制度宗旨,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同时也体现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正当履行职责的价值取向,从而更有效地发挥国家赔偿工作保障人权、救济私权,规范公权,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

    本次发布的张越案、谢兰松案及常章海案等五件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关于司法救助的案例。祝二军称,我们立足案例的准确性、典型性和覆盖面,从案件类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案效果等因素出发,选取了这五件案例予以发布。五件案例分别涉及刑事被害人救助、民事诉讼救助、行政诉讼救助和执行救助。这些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和“加强生存权保障”的价值追求,既彰显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传递人民司法的温度,又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示范样本。

    祝二军表示,期望通过国家赔偿典型案例的发布,向全社会传递加强人权保障力度、规制侵犯群众权益违法行为、促进国家机关依法正当履职的正能量,推进“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相关制度的健全完善。通过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的发布,体现党和国家情系民生、扶危济困的人文关怀,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扶助力度,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水平,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国家赔偿典型案例

    丹东益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

    刘学娟申请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

    邓永华申请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案

    郑兰建申请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无罪逮捕赔偿案

    苗景顺、陈玉萍等人申请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怠于履行职责赔偿案

    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张越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刘发金、徐全容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谢兰松申请民事扶养纠纷司法救助案

    李洪清、陆成凤申请行政诉讼司法救助案

    常章海申请道交侵权赔偿司法救助案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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