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安源:"老赖"躲债不回家 村干部帮忙寻人
2018-11-13 14:13:39
     中国法院网讯 (张佳)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邀请村干部帮助做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依约履行。

  2009年,钟某与郑某合伙开办酒楼,后钟某退伙。双方结算后,郑某拖欠钟某6万元不还,钟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郑某仍未履行义务,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郑某长年在外,且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后执行干警得知,郑某所在村的村干部郑某林是郑某侄儿,遂找到郑某林帮忙打听郑某下落。郑某林表示会想方设法找郑某,并承诺尽力帮助郑某履行还款义务。经郑某林做思想工作,郑某主动到法院找到执行干警,表示希望与钟某协商。

  随后,执行干警组织郑某与钟某协商,郑某向钟某说明目前处境和财产状况,钟某对郑某的处境表示理解。最后,双方达成一次性付款5.5万元、余款放弃的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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