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安源: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提工程款40万
2018-11-13 14:18:42
     中国法院网讯 (张佳)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刘某领到了40万余元执行款。

  2017年,郑某驾驶驾驶小车时将横穿马路的刘某撞伤,刘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出院后鉴定为4级伤残。后经交警大队认定,郑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2018年,经安源区法院判决,郑某需赔偿刘某各项损失4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郑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刘某遂向安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某公司尚欠郑某60余万元工程款。经协调和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到某公司提取40余万元工程款,赔偿申请执行人刘某各项损失。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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