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法院多重手段“亮剑”失信公职人员
2018-11-14 08:45:44
     中国法院网讯 (罗志强 张英灿)  日前,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利用组织施压和强制执行手段,促使失信公职人员吴某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圆满执结一起涉公职失信人员案件。

  吴某和廖某借款借款纠纷,经法院经判决后,吴某仍拒不偿还廖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97200元。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吴某系大田某国有林场员工。为震慑被执行人,法官约谈训诫了被执行人吴某,并将案件情况向林场通报,请求协助执行。面对来自组织的压力及法律的威慑,原本强硬的吴某主动向法官承认错误,承诺限期履行,并于数日后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今年来,三明市两级法院以执行工作为抓手,致力于构建诚信社会,联合纪委、监察委、组织部等部门出台《关于敦促机关单位、公职人员立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通知》等,建立特殊被执行人诚信约谈和负面清单档案制度。今年来全市法院已训诫约谈140名失信公职人员,将公职人员执行情况纳入干部选任提拔评优考核范围,取消27名失信公职人员候选资格,有效打击公职人员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执结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104件,标的额850余万元,57名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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