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党组认真学习“枫桥经验”会议精神
2018-11-15 15:55:28
  • 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
  • 图为会议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曾妍)  11月1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枫桥经验”会议精神。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提出工作要求。

  田立文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各项部署要求上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道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更加发扬光大。

  田立文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始终牢记政法机关“四大任务”,坚持忠诚履职,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南。要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要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继续加大刑事审判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坚决打赢“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严格落实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田立文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在办案任务日益繁重的形势下,要充分发挥“枫桥经验”作用,将更多矛盾解决在诉讼之外,推动在源头上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要持续加大诉调对接力度,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司法、信访、民政、劳动以及村委、街道办等部门和机构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加强调解和解工作,将调处矛盾贯彻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全过程、各方面,正确处理好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尽最大努力促进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要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强化便民利民举措,认真贯彻《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对诉讼服务大厅的改造升级进度,推广运用在线调节、在线诉讼服务等,加快推进司法服务的智能化建设,推动“枫桥经验”焕发出历久弥新的魅力。

  田立文强调,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坚持把基层作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重心,充分依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主动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化解矛盾提供指导,通过尊重基层自治和完善基层法治,努力为乡镇、县域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保障。要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结合“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部署,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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