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资审判 保护绿水青山
安吉法院:从“两山”开始 走绿色之路
2018-11-19 08:40: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珊珊
  • 图为:1984年安吉法院成立森林审判庭,庭长叶新羽(右)与法官俞德性在法庭前合影。资料图片
  • 图为:2017年7月15日,安吉法院法官现场调研补植复绿措施可行性。 资料图片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安吉县余村考察时提出这一科学论断。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部分用绿水青山换取金山银山的粗放式发展方式带来的问题逐渐凸显。“十二五”规划中,绿色发展规划被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多次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位于“两山”理念发源地的安吉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功能,保护绿水青山。

  从竹乡到茶乡,司法保障从未缺席

  青山苍翠,绿水仙踪。在安吉余村村口,一块刻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纪念碑立在水中。

  在这个常住人口1000余人的村子里,每天都涌入大量前来参观的考察团和游客,他们抱着对绿水青山的向往前来,带着对“两山”理念的思考离去。

  而就在几十年前,这片靠山吃山的土地,曾经因为开发矿山经济,常年笼罩在烟尘中。从空中飞沙走石、河里泥浆遍布到今天的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这里经历了一场不得不经历的阵痛。

  安吉法院院长沈芳君介绍说,早在1984年8月,该院就设立了森林审判庭。1989年12月,环境资源保护法、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安吉法院将环境资源类案件分别归口至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理。

  风起云涌,春回大地。上世纪90年代,在时代的召唤下,安吉选择了一条走工业强县的高速发展之路。被称为中国十大竹乡之一的安吉盛产毛竹,全县印染、造纸等中小企业星罗棋布,在支持地方财政增收的同时,也带来高排放、高污染的尖锐矛盾。

  “当年,安吉被国务院‘黄牌警告’,并被列入‘98零点行动’重点治污名单。”沈芳君说,“为此,安吉投入8400万元,治理了县内74家水污染企业,关停了33家严重污染企业。”此后,安吉转变观念,在发展挫折中选择了生态立县之路,提出了“生态立县”战略。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安吉余村视察时得知当地关停矿山、靠发展生态旅游让农民借景致富的情况后,充分肯定了安吉的“生态立县”战略,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念。

  余村经济转型的“小切口”投射出了时代前行的“大问题”,“两山”理念的历史性出场也为时代发展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被放在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两山”理论不断发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确立及理论指导,让绿色发展走出一条中国道路。

  发展的路并非一帆风顺。

  “七山一水两分田”的安吉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2000年6月,安吉被授予“中国白茶之乡”荣誉称号。安吉白茶是集观赏、营养、经济三大价值为一体的茗中极品。

  转型后的安吉又找到一条新的致富路,一亩白茶的年收入可达万元以上。

  同时,政府大力治理污染,对竹制品的小工厂和作坊提高排污标准,加大排污成本。对当地百姓来说,一面是高额的成本,另一面是诱人的经济利益,于是百姓开始砍竹毁林,大量种植白茶。

  “由于白茶根系较浅,连续毁林种茶后带来了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环资审判庭成立前,冯萍法官在刑庭也审理过多起涉环境案件,她回忆起本世纪初,政府集中整治过毁林种茶的行为,法院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此类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进行从严打击。

  在多部门合力下,情况一度得到改观。但好景不长,在利益面前,毁林等行为还是屡禁不止。

  2014年,安吉县再次进行有计划的整治。2015年1月1日,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施行。安吉法院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于2016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与行政庭合署办公。2017年6月,安吉法院率先在全省将环境资源审判庭予以单独设立,并配强配优审判力量,探索实行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审理模式。

  “成立专门的环资庭后,法院对生态修复更加关注了,也逐渐建立完善了生态修复的工作协作机制。”如今,冯萍是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一名员额法官。

  自2017年6月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安吉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87件,审结280件,其中,刑事案件41件,审结38件,给予刑事处罚60人;民事案件4件,审结4件;行政非诉案件205件,审结205件,行政诉讼案件37件,审结33件。

  罚不是最终目的,创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对于环资类案件,安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马琴芳最大的感受是“不能一判了之”。

  “当地很多老百姓认为,在自家的地上愿意种啥就种啥,怎么就违法了?”马琴芳认为审理环资类案件不仅要注重普法,更要注意运用修复性司法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但生态修复在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

  法院没有发出生态修复补植令之前,曾出现生态破坏行为人在被责令补植复绿后,因无人监管,过一段时间再把补植的植被拔去重新种植白茶等情况。

  “法官精力也有限,要想做到时刻监督,也不现实。”马琴芳说。

  2017年8月15日,安吉法院在涉案林地巡回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时,发出浙江省首份生态修复补植令。

  据介绍,所谓生态修复补植令,就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与林业部门、森林公安签订补植复绿协议,经法院司法确认后,责令生态破坏行为人按补植复绿协议要求进行补植和养护。

  2017年11月,安吉法院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林业局、司法局出台《涉林案件补植复绿实施细则》,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当事人签订与履行补植复绿协议的行为可以作为量刑从轻的考虑因素之一。

  “罚不是最终目的,一般主动申请补植复绿的生态破坏行为人可以适用缓刑。”协助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安吉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来燮元告诉记者,“缓刑考察期间,对未按要求补植复绿的生态破坏行为人,经社区矫正部门三次以上警告后,法院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为确保补植复绿的成效,实施细则对补植复绿全过程各部门所负职责予以明确:补植树种、规格及种植密度等要求和标准由林业主管部门评估并制定补植计划;后续的监督和评估则由社区矫正部门负责;最后由五家协作部门共同对补植成效进行验收,以此作为是否宣告缓刑考验期期满的考量依据。

  今年1月9日,在距离安吉县城30余公里的龙山林场,安吉法院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及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成立。当天,安吉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并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异地补植复绿主要针对毁坏他人林地的行为人,因为不能责令在他人林地进行补植,因此法院在龙山林场良种培育基地成立了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来燮元告诉记者。

  今年3月27日,马琴芳和法院同事以及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带领12名生态破坏行为人来到龙山林场进行补植复绿集体劳动,当天共复绿12亩。

  为深入推进补植复绿长效协作机制,协作单位继而出台《关于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工作细则》。今年5月29日,安吉法检“两长”同台公开审理了湖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截至目前,安吉法院已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审结3件。

  整合资源,服务大局,不断延伸审判职能

  今年10月30日,马琴芳刚从安吉县林业局回来。此行她去找林业局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副主任何莹,就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中蛇的种类进行咨询,以确定被捕蛇的种类是否属于珍贵野生动物,从而使案件的处理不枉不纵。

  今年8月15日,安吉法院举行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聘任仪式,聘请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学者以及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专业技术人士为专家库成员。

  “成立专家库,是为了解决环资审判中面临的法学理论和专业技术问题,提升审判质效。”沈芳君介绍说,如何科学判定环境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采取何种裁决方式实现生态环境的恢复、修复等,都离不开专家给出法学理论、专业技术方面的意见。

  2017年11月16日,“两山”巡回法庭在安吉余村挂牌成立。当日,“两山”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

  安吉法院递铺人民法庭庭长孙红波是“两山”巡回法庭的首位值班法官,名片大小的联络卡上印着六名驻村法官的职务及联络方式,每周五法官们轮流在法庭值班。

  “两山”巡回法庭的法官工作室设立在余村村委会办公楼,孙红波周五去值班时,除了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等,还会和村两委成员一起谈谈村里的近况。

  “专业法官定期驻点,就地开展庭审、化解纠纷,余村一步步从学会用法走到习惯用法,‘两山’巡回法庭是推动余村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余村党支部书记潘文革如是评价说。

  “成立‘两山’巡回法庭,是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两山’理念,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智慧绿色司法保护安吉生态环境的绿水青山。”沈芳君的话语掷地有声,彰显着安吉法院的责任和担当。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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