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男子跨省飞车强夺女子金项链获刑一年二个月
2018-11-19 11:16:00
     中国法院网讯 (曾奎)  驾驶摩托车跨省作案,专挑佩戴黄金项链或身背挎包的女子进行抢夺,最终难逃法网。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兰某、邓某犯抢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4日期间,二被告人驾驶摩托车从湖南省至江西省进行流窜作案,见被害女子戴着金项链且是单独一人行走,便驾车尾随跟踪并逐渐靠近,趁其不备迅速拽走其脖子上的金项链后迅速逃离现场。一个月二被告作案四起,被抢的金项链及其他物品经鉴定价值1045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兰某、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年内多次驾驶机动车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根据二被告人的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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