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ATM机他人银行卡取现6500元获刑罚
2018-11-19 13:57:33
     中国法院网讯 (曾奎)  排队取款时,男子发现银行卡竟在ATM机内未退出,贪念之下竟将卡内余额取走。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周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7年8月14日,唐女士到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取钱时,不慎将银行卡忘在取款机里,排队取款的男子周某发现银行卡还在取款机内后,立即使用该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6500元后离开。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周某有悔罪表现,并且主动退赃,故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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