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十二条禁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18-11-20 08:39: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妍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并宣布湖南法院“十二条禁令”。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省各级法院干警要严格遵照执行“十二条禁令”,自觉形成“上下一盘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集体荣誉观,立志做一名清正廉洁的湖南法院人,形成公正廉洁光荣、贪腐擅权可耻的良好政治生态。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把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实在在地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充分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任何松劲、懈怠情绪,不断纯洁法院队伍,为全省法院各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提供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要增强遵守纪律规矩的政治自觉,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要主动履责,抓常抓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强化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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