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多维司法举措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连云港法院:司法护航新时代“西游记”
2018-11-21 09:04: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白龙飞 张宽明 张继龙
  • 图为1993年,连云港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殴打外商案。
  • 图为2017年7月,连云区法院法官现场调研港口物流情况。王馨颖 摄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凭借地缘优势,依托临港、海洋产业,快速推进陆海联运港航物流业,与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千个港口有贸易往来。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连云港市被确定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节点城市、中哈物流中转基地、上合组织出海基地。

  从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再到中哈物流中转基地、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建设,连云港市两级法院始终紧密聚焦营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通过打造高质量司法,倾力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专业审判精准回应司法需求

  现年76岁的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德音回忆起上世纪80年代的涉外案件感慨颇深:“那时涉外案子极少,极个别如在港口扣外方船只或外国人驾驶事故赔偿案件,我们都会谨慎处理,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出面协调。当时认为外交事无小事,一旦处理不好,可能就会影响到我们国家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因此当时办理涉外案件理念跟现在完全不同。”

  如何探索审理涉外案件?如何扭转法院被动的态势?连云港法院在不断求索。

  自1984年连云港市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后,连云港法院以此为机遇创新求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和执行涉外民商事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连云港法院于2001年开始探索构建公正透明的涉外审判管理模式。

  “早期的涉外案件因案由不同分散于各庭,连云港中院在刑事、民事、经济审判庭设立了涉外案件审理合议庭。直到2002年,才单独设立民三庭,将原先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的涉外案件归口到民三庭集中审理。”连云港中院民三庭首任庭长周庆忠介绍。

  连云港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秀叶曾是民三庭的法官,在她看来,连云港法院审理涉外案件从一开始的“外办为主,法院为辅”到现在的“法院主导,平等保护”,体现了法院的专业、担当。

  积极主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连云港中哈国际物流公司总经理刘斌常年往返于中国和哈萨克斯坦,每每出境,他都会从哈国商人的眼中和笑容里,感受到中亚人对于出海口的向往和追求,以及对中国人的热情和欢迎。

  “外国友人越来越多地选择信赖我们国家,这与法院为我们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分不开。”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锐表示。

  为积极对接新亚欧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妥善审理经贸往来、产业投资、能源资源合作以及中欧班列、中哈物流合作基地、上合组织(连云港)物流园所涉“一带一路”纠纷,2018年4月24日,连云港中院在连云港港口中哈物流合作基地园区设立“一带一路”巡回法庭,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

  2018年7月初,一起总交易额近2亿元的煤炭买卖合同纠纷就摆在了连云港中院刚成立不久的“一带一路”巡回法庭面前。该案因涉案标的额巨大,又牵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资源合作问题,引起多方关注,澳大利亚方面的当事人几次打来电话询问。承办法官袁辉先是远赴江西九江实地调查,核实债券和股息,后又多次辗转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结案。随后,澳方商人专门写来感谢信,称赞丝绸之路上“古有中国张骞,今有中国法官”。

  “只有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涉‘一带一路’案件,才能给予投资者特别是外方投资者以信心。”连云港中院院长蔡绍刚说。

  鲁林是连云港市政协副主席、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局长,在他看来,“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为保证港口运行顺畅,亟须司法的保驾护航。

  2017年3月起,连云港中院开展“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战略格局下区域司法应对专题调研活动。调研组先后走访了连云港港口集团、连云港海关、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通过实地考察中哈物流园等“一带一路”建设重点载体项目,走访地方龙头企业,梳理出各类意见建议16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同年5月,连云港中院研究出台了《关于护航“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的十二条意见》,涵盖了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助推产业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以及打造高水平司法等内容。各基层法院也积极响应,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牵头港口单位召开座谈会,就涉港口单位执行案件进行专题调研,仅一年时间,就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挽回损失达1.02亿元。

  互联互通呼唤区域司法协作

  2009年4月20日,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视察连云港时提出:“孙悟空的故事,如果说有现实版的写照,应该就是我们连云港在新的世纪后发先至,构建新亚欧大陆桥,完成我们新时代的‘西游记’。”

  2017年6月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共同出席中哈亚欧跨境运输视频连线仪式,又提出将连云港—霍尔果斯串联起的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打造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和示范项目。

  要打造标杆和示范项目,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更加需要法院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2018年7月17日至18日,首届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在连云港举办,来自乌鲁木齐、兰州、银川、郑州、大连等国内21家中级法院和海事法院的领导、法官,高校、科研机构的知名法学专家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下人民法院的职能定位与具体实践、司法保障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的现实挑战与创新举措、新时代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争端解决的机制探索与法律适用等议题进行充分研讨。

  与会法院还联合签署了《服务保障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将共同建立司法信息交流、加强司法协作、法律适用协调、常态化调研、人才协作培养、法院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定期研讨等协调沟通机制,通过加强司法协作,共同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与连云港法院最早达成司法协作的是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中院副院长顾长洲介绍。2011年12月,连云港中院与上海海事法院就委托执行工作签订了协作纪要,双方的协作有了书面性的依据。2017年7月,双方又共同签署了《关于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在案件管辖、巡回审判、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执行工作、诉调对接、海洋生态保护、司法交流合作等方面展开充分的交流与协作。随后,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法庭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海头人民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两地法院共同致力于地区海商事纠纷的预防与化解,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一带一路’建设是世纪工程,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创新方法、完善机制,为‘一带一路’建设贡献港城智慧。”蔡绍刚表示。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