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客携带文物欲出境
杭州海关截获六十余件禁限出境文物
2018-11-21 21:45:27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蔡岩红
  记者11月21日从杭州海关获悉,经鉴定,杭州海关此前在萧山空港口岸一名由杭州出境的旅客行李中查获的67件疑似文物中,61件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

  据了解,10月17日,杭州海关隶属萧山机场海关关员在执行杭州出境航班监管任务时,通过X光机图像发现一名旅客手提行李内装有大量碗、罐、盘状物品,且部分物品边缘部分有明显缺口。根据多年查验经验,海关关员迅速对该名旅客随身携带行李进行开箱检查,发现有疑似青花盘、青釉碗等文物20余件。随后,海关关员对该名旅客托运行李实施布控拦截,又相继截获大量疑似文物,总共67件。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鉴定,上述查获文物有61件为禁止或限制出境文物。

  经鉴定,这61件文物中有宋青釉盖盒、清粉彩盘、清青釉碗等禁止出境文物39件,民国时期粉彩小盘、绣片等限制出境文物22件。

  据杭州海关介绍,根据《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少数民族文物以1966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66年以前(含1966年)生产、制作的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文物禁止出境。

  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据悉,此案将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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