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安源: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18-11-22 11:26:53
     中国法院网讯 (程娜 沈小东)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法院判决农村房主无需担责。

  2017年6月,贺某承建农民章某一栋两层自住民房建筑工程后将该楼房第二层建筑工程分包给单某。单某又将安装模板工程分包给陈某。陈某雇请张某负责安装模板,工资由陈某支付。在施工过程中,张某因事先饮酒,在安装模板时不慎摔落,造成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被评为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下,故张某诉至法院,要求雇主陈某、房主章某、分包人单某及承包人贺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兴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除修缮房屋以外的施工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或工匠承担。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无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或工匠承担。章某作为房主,其自建房仅为两层,其将房屋发包给无资质的承包人贺某无过错,法院遂判决房主章某对原告张某的损害结果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原告张某及其他三名被告,根据自身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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