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一起涉黑案背后“保护伞”问题
2018-11-22 14:57:40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周宵鹏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田琦等3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这一活动在保定市定兴县一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被告人田琦、田玉德、张鼎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陈科印、任洋、王雷、曾学成、王成、车典坡、张纪浩、刘帅、王田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苗亚超、胡彪、吴志高、李万振为成员。

  上述被告人中,田琦系田玉德之子,田玉德曾担任定兴县政协委员和该县李郁庄乡古庄营村村干部,长期把持村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势力和经济基础网罗操纵社会闲散人员,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是这一涉黑组织的典型特点,而这一组织在当地被称为“田氏家族”。

  就在法院审理这起涉黑案件的同时,保定市纪委监委于近日对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定兴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赵进充当“田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定兴县公安局李郁庄乡派出所原所长姚刚充当“田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定兴县公安局路东派出所原副所长张强包庇纵容“田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问题。

  据通报,2011年5月至2016年3月,赵进任定兴县李郁庄乡党委书记期间,多次接受“田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骨干人员的宴请,并与“田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当“保护伞”。帮助团伙骨干成员田玉德弄虚作假当选定兴县政协委员;在田玉德所在古庄营村党支部换届过程中,帮助田玉德拉票贿选;纵容田玉德等长期把持村基层政权;利用职务便利,为“田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骨干成员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非法利益,接受田玉德等人财物共计82.5万元。

  赵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姚刚在任定兴县李郁庄乡派出所所长期间,与“田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骨干成员田玉德来往密切,并多次在春节前接受田玉德送的财物。

  2013年7月,京石高速改扩建过程中,在定兴段项目部农民工讨要工资期间,田玉德之子田琦纠集多人打伤多名工人。姚刚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明知应当追究田琦等人刑事责任,却滥用职权不立案,利用职权提供保护,将刑事案件仅作为行政案件予以调解处理,致使田琦等人未受到刑事追诉。2015年,“田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骨干成员田玉宝与他人发生口角,并引起争斗,造成对方轻伤。接到报案后,姚刚故意偏袒田玉宝等人,以调解结案,致使田玉宝未能受到相应的刑事追究。2016年,姚刚对田玉德之弟田玉强开设狗场进行赌博行为给予照顾,并收受田玉强1万元。

  姚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6年年初,定兴县公安局路东派出所副所长张强经人介绍,与“田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骨干成员张鼎成为朋友,在交往中多次收受其购买的高档烟酒、服装等礼品。2016年底,张鼎等与他人发生口角并引起争斗,造成对方轻伤。事后,受张鼎请托,张强未对此案予以立案,而是作为行政案件予以调解结案,致使张鼎等人未受到刑事追诉。

  张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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