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召开
2018-11-22 23:54:35
     中国法院网讯 (余建华)  11月22日,第二十六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东川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常务副院长朱深远,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越舜等出席会议、参加调研。研讨会由宁波海事法院主办,来自全国海事审判系统近百名法官和专家参加会议。

  罗东川指出,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海事法院就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为对外开放特别是国际航运与国际贸易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34年来,承担海事审判职能的三级法院,立足海事审判本职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海上航运与国际贸易秩序,积极推动了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完善与制定,积极参加涉海国际条约的谈判工作,为我国海事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海事审判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凸显,先后审理执行了“中威”案、“加百利”案等一大批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海事案件,海事审判国际公信力显著提升,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到我国的海事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罗东川要求,海事审判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刻认识海洋在全球竞争中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提供司法服务保障;要加强海事审判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坚持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现案件办理精品化,努力打造能够代表我国海事司法水平的“拳头产品”;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推进中国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力度,积极利用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中英司法圆桌会议等平台,宣传推介中国海事审判,增强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罗东川强调,各海事法院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的作用,继续为信息化智能化时代的民事诉讼制度、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发展贡献实践经验;要积极利用最高法院搭建的“中国海事审判”工作平台,交流审判经验,开展司法协作,实现信息共享;要切实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践性,整合海事审判力量,加强研究平台建设,研究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调研成果的积累与应用,把海事审判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当天,罗东川到宁波海事法院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运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有效解决涉案船舶查扣难、监管难等问题、移动微法院建设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等进行调研,并考察了宁波舟山港集团航运调度中心。

  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始于1992年,26年来,在加强沟通交流、指导海事审判实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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