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态势与新维度
2018-11-28 09:48: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杜豫苏
  执行难的司法痼疾让为数不少的判决成为沉睡的“法律白条”,极大损害了司法权威与社会诚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吹响了“执行攻坚”的号角。执行工作目前呈现出令人振奋的新态势。

  一、执行大格局的理论认知与实践构建:从单向评判的“司法问题”到多维解析的“社会问题”

  执行难可以从执行机制、能力、方法等切入研究,最终破解则需要从执行法制完善、诚信体系构建、执行理论深化等层面进行深入解读。党的十九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述,为人民法院更新执行理念,理清工作思路,转变执行模式,丰富监督方式,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彰显司法公正进一步指明了工作方向。

  树立大执行理念,构筑执行新格局。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多年来对执行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充分,普遍认为执行是法院的“分内事”,多“病灶”切问,少“病因”辨析,以致“执行难”渐成司法痼疾,广为社会诟病。近年在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推动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参与、政府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从“司法问题”到“社会问题”,大执行已经绘就了新蓝图,也为人民法院建树了执行工作新航标。

  党委牵头谋划部署,高标推动工作落实。“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执行大格局的建立,党委的重视、领导与推进无疑是“重中之重”,有力地领导、推动着“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政法委则是通过精心组织、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工作督导考评等,部署、指导、监督各项工作要求落地生根。

  加强多方协调联动,落实组织制度保障。构建执行大格局,组织和制度保障是必备要素。解决执行难中,相关机关、社会组织等都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如西安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印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细则》,西安市委政法委与市法院、市综治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的意见》,西安市信用办、市文明办、市法院等二十多家单位联合签署《西安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2018行动方案》。密布罗网,形成打击抗拒执行和联合惩戒“老赖”的新态势。

  拓展执行宣传方式,凝聚社会理解支持。价值观念日益多元、权利意识日渐强化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既要讲好“执行故事”,树立强制执行权威;又要讲清“执行不能”,赢得群众理解支持。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上级要求,通过网上与网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立体与平面媒体相结合的“组合拳”,将执行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角角落落。未来需要进一步强化的是在用好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深刻研判人民群众的新诉求,深入分析新媒体的运行特点与规律。

  二、强制执行的内在机理与全新态势:从“游击化”的“查人找物”到“信息化”的人财查控

  信息化是人民法院的一场深刻自我变革。“互联网+”时代,人民法院需要主动拥抱信息科技,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红利”,通过“创新”打造执行利器。近年来人民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展开的执行机制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拓展信息科技应用。创设、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信息决策分析系统等,将执行案件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全程留痕、全程监管、流程节点全覆盖,力推服务便捷化、执行高效化、公开常态化、管理科学化、决策精准化。提高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的实战应用能力,加强执行监管。与公安机关建立协助查控失信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车辆机制等。

  探索执行工作模式。结合信息技术应用,积极探索执行实施权和裁判权分离,推进执行团队化工作模式改革,整合执行资源,推进繁简分流。如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组建执行裁判团队、执行实施团队,推行“1+1+1+X”执行模式,助推执行提速。未来应强化执行救助新模式的探索,对因“执行不能”陷入生活困境的申请执行人等进行有效救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

  创新财产处置方式。全面推开司法网拍工作,积极利用在淘宝网、京东网等开通的司法拍卖平台,收到良好成效,如西安中院拍卖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笔成交价6.98亿元,溢价率达106.6%。

  丰富财产发现渠道。在全面实行网络查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财产发现新渠道,如西安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行律师调查、悬赏执行制度等,有效补强信息化查控手段。

  强化立审执的结合。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工作配合不流畅,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因素。为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多家法院确定了以提升案件“自动履行率”和“实际执结率”为目标,以源头防范为重点,以财产保全为抓手,以信息共享为纽带的工作思路,制定下发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立案、审判阶段,要及时告知当事人执行风险,对申请保全、先予执行进行提示,注重对当事人身份、照片等基本情况和经济来源、财产状况信息的收集,阶段工作完成后,须填写《被告(被执行人)财产及履行能力登记表》,将民事调解贯穿整个诉讼程序,将财产查控前置,实现执行线索信息共享。积极推行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制度,降低财产保全门槛,诉前诉中财产保全适用率大幅提升,为案件后续顺利执行奠定基础。

  规范案款管理制度。案款管理曾是执行工作的乱象之一,为此人民法院建章立制,建立“一案一人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实现执行款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付的目标。

  三、执行工作的质效提升与权威构建:从胜诉权益保障到程序公正的实践体验

  执行专项活动助推执行攻坚。执行工作需要循法而为,社会转型时期,执行法规尚不健全,集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具有一定现实意义。近年来,西安市两级法院坚持常态办案与类案攻坚相结合、专项活动与集中清理相结合,部署开展了“百日执行大会战”“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雷霆行动”等专项活动,根据辖区案件特点等,创新执行举措,攻坚特定类案。就发展态势而言,执行专项活动越来越具有辅助化、宣导性功能。

  完善机制建设强化规范执行。随着信息化浪潮的发展,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执行监管,既是解决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和终本案件标准把握不严问题的重要手段,更是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重要路径。西安市两级法院充分利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实现执行案件网上办理、执行流程节点网上留痕。西安中院按照“六有”要求,督促基层法院健全执行指挥中心,制定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管理办法和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工作规则,运用指挥管理平台加强对现案办理节点管控,及时掌握终本案件总体态势,提高了监管效率,增强了办案人员的紧迫感,执行不规范上升态势得到根本扭转,终本案件等程序适用不规范的问题得到很大改观。

  近年来人民法院非常重视执行监督工作,改革执行绩效考核方法。比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检察院联合部署开展“加强民事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坚持把检察机关采取的案件评查、类案监督、检察建议等措施贯穿于法院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全过程,合力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作风不正等行为。

  研析当下“基本解决执行难”态势与维度,是以人民法院“内部挖潜”为主,凝聚外部合力为辅,未来需要在梳理、提炼成功经验做法,进行深入理论论证的基础上,将成熟的制度建设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巩固,积极推进强制执行法的出台,从明晰执行权力属性、基本制度构建等方面,为彻底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作者系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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