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执行“组合拳”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11-28 15:27: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进昱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近年来,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法院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的目标,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培育执行队伍新理念、落实网上办案新举措,成立执行信息化管理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和解中心“三个中心”,按照“五抓、三深化、两巩固”的工作思路即“抓重点、抓规范、抓整改、抓考核、抓评估,深化执行队伍建设、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行信息化应用,巩固执行机制、执行质效”,初步形成由院党组牵头,实施组执行,司法警察联动,综合组保障,新闻中心宣传的立体化执行模式,以“摸清底子,建立台账,穷尽手段,各个击破,多方联动,共同发力”为总思路的执行“组合拳”威力初现。执行工作新模式得到了省市法院的肯定,山西高院副院长王书红在该院调研时,把该院的执行工作模式总结为“文水经验”。《山西法制报》对该院执行工作机制进行了专题报道,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创新执行工作新模式,成立“执行三大中心”

  文水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队伍建设,把加强执行业务学习作为提升执行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把一批业务精、作风硬、敢担当、责任心强的干警充实到执行第一线,创建了执行工作新模式,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信息中心、执行和解中心“执行三大中心”。

  执行团队分为实施工作部门和综合工作部门。该院执行团队组建了执行实施工作部门和执行综合工作两个部门,并创建了相对独立、统一调配的内勤管理机制。实施工作部门分四个执行小组,专门负责案件具体执行并与司法警察形成联动机制。综合工作部门负责案件实施以外的执行综合服务,包括执行案件立案、分案、网络查控、失信录入、执行审查、文书制作、信息化应用等后勤保障工作。对网络无法查询的事项统一提交房管、土地、车管等部门进行传统财产查控,再分派各实施小组外出执行。对执行不能的案件,实施组要报综合组统一公布失信名单,同时要及时实施拘留、罚款、拒执移送等强制措施,并报综合组网上录入,不容许选择性使用强制措施;另,对不能执行的案件,要及时终本或者提交例会讨论集中执行,杜绝随意性执行。同时,明确职责,任务到人,做到线上系统数据和线下案卷资料相统一。最后,实施小组人员要及时归档,综合组统一检验案卷材料,统一装订入档。2018年,该院结案率、执行案件信息合格率、文书上网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等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成立“执行三大中心”。一是执行信息中心。该院始终把执行信息化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并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制定了“一网打尽”的执行网络作战模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全面应用执行办案网络、执行指挥管理系统等办案系统,实现了案件受理、网络查控、失信惩戒、案款发放以及电子卷宗形成等节点规范操作。二是执行指挥中心。该中心包括指挥中心平台系统、无线单兵系统、电子拼接大屏等,与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和市中院实现了“四级法院”互通互联。同时,通过4G无线网络,能够实现现场对话,音频、视频的实时传输、录音、录像,可以对单兵执法记录仪进行实时回传,便于执行指挥人员远程实时指挥。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三统一”机制作为2018年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值班值守、指挥调度、互联互通等职能,实时远程指挥、调度、监控,实现了执行现场全程留痕、应急指挥远程可视化、执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了文明、规范化执法。三是执行和解中心。文水法院执行局成立执行和解中心是全市首创,该中心悬挂了执行和解流程图示等宣传版块,人员配置主要是多年从事审判活动,具有相对丰富的审判工作和社会实践经验、协调处理能力较强,善于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的老法官、退休法官以及协调处理能力强的人民陪审员。进入和解中心的案件类型主要有三类:一是经调解或者当事人有和解意向,将案件转到执行和解中心交办专人和解;二是穷尽了执行措施依然无法执行,执行和解中心应主动邀请当事人参与执行,让当事人亲眼见证执行情况,使申请人也全面了解了被执行人的困难,从而达到相互理解和信任,促成案件和解;三是涉执信访案件,也可以转交执行和解中心。

  二、严格执法,开拓执行新思路

  在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中,文水法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清理积案工作领导组,对历年来的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建立执行积案台账,根据排查出的情况,积极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作配合。针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执行局集中人力、物力、统一思想、统一部署、集中行动,在司法警察大队的积极协助下,开展“执行大会战”“冬季雷霆行动”“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等专项执行活动,同时对失信被执行人加大失信惩戒和曝光力度,使一大批久拖未结的“钉子案”“骨头案”得到了执行,有效地震慑了一批长期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在社会上营造了诚信为荣、赖账可耻的氛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加大惩戒力度。2018年上半年,“执行大会战”开展专项活动6次,拘传、拘留被执行人34人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74案290人,通过媒体曝光等形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8案152人。

  三、创新执行举措,建立执行工作联动长效机制

  文水法院执行局把构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机制作为一个长期的目标来抓,坚持把执行创新及执行信息化作为破解执行难的一副良方,先后推出了“一告知、二回头、三协作”的工作举措。“一告知”,规定所有案件必须书面告知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必须书面告知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二回头”,在执行过程中落实“回头看、回头访”制度,对被执行人紧盯不放,坚决予以执行。“三协作”,一是加强与该院各部门间的协作。与立案、审判部门协作,实现立审执兼顾;加强联动执行,形成以执行局为主体、法警大队配合、办公室保障、研究室宣传的四位一体执行新模式,确保执行形成合力。二是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银行、工商、房产、车管、公安、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协作,建立协助执行联动和惩戒机制,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大追究“拒执罪”的力度。三是与新闻媒体协作,加大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执行舆论氛围。

  四、全面实行执行信息化,让执行工作插上翅膀

  信息化建设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所在。文水法院高度重视执行信息化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办案网络一体化、财产查询便捷化、司法拍卖网络化、执行宣传常态化”的执行信息化“四化”的建设目标。首先,该院实现了吕梁法院数字办案系统、执行信息办案系统、财产查控系统等办案系统的有效、稳定运行。其次,加大执行信息化的应用,力求实效最大化,力求新突破。2017年3月,该院成为吕梁法院系统第一家入驻网络拍卖平台的法院,并编写了具体操作流程。2017年6月,该院发布首期执行悬赏公告,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再次,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创办了“文水执行”微信公众号,通过“文水法院”官方微信、微博、“文水执行”微信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直播执行,邀请电视台跟踪报道执行工作,传播执行工作新动态,解读最新法规,宣传新典型新亮点,为执行工作奠定了良性、有力、浓厚的舆论氛围。

  (作者单位: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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