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工人多次讨薪被拒 执行法官保障权益
2018-11-29 09:43:17
     中国法院网讯 (方婷)  11月27日,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一名长期逃避执行的公司法人陶某某带回法院,经法官认真劝导,陶某某当场兑现案款三万余元。

  2012年4月申请人陈某进入芜湖县某混凝土公司任职驾驶员工作,2015年8月,陈某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认定为工伤九级。然而该混凝土公司在陈某受伤休息期间,未依法足额支付陈某伤前的工资收入,并且违反陈某工伤停工留薪依法享受的工伤待遇,于2015年12月停止缴纳申请人陈某的各项社会保险,严重损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陈某向芜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双方经调解达成相关赔偿协议。

  但该混凝土公司在履行了部分义务之后,尚欠三万余元一直未能履行,陈某多次向该公司追讨剩下的款项,均被已公司没钱为由拒绝。无奈之下,2017年1月,陈某向芜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查控,该公司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一直无法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陶某某行踪,申请人也未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案件依法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终本并不意味着不再执行,执行法官始终将这一涉民生案件放在心上。近日,接到群众提供线索,陶某某正在某银行办理业务。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该银行,将陶某某带回法院,并与其进行谈话。告知陶某某若混凝土公司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陶某某慑于法院执行强制措施的权威,当场主动将该三万余元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给陈某。

  自全市“执行大会战”开展以来,芜湖县法院执行干警一如既往地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涉民生案件尤为重视,一旦发现任何线索,必定迅速出击,争取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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