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30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
2018-11-29 19:57:55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万静
  河北承德康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其网店发布含有“消除黑眼圈、眼袋,丰胸、骨骼强壮”等内容的食品广告上海瑞浩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利用互联网发布含有“零风险,高回报”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公布2018年第三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1家广告责任主体因违反 《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遭受行政处罚,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被处以罚款。

  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30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频频出现“在网店发布”“利用互联网发布”“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字眼,这30件虚假典型违法广告近一半发布在网络媒介。可见,近年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所具备的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监管难度大等特点,使其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和高发地。

  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近两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拳整治互联网虚假广告,加大对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查处了四大神医案等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今年开展的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中,前三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1.3万件,罚款两亿多元。监测数据显示,互联网广告条次违法率有所下降——今年前三季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监测6653.5万条次互联网广告,涉嫌违法广告34.2万条次,条次违法率为0.5%,其中三季度条次违法率为0.6%,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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