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沧桑六十载 公正司法绘春秋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院六十年发展回眸
2018-12-10 09:41: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费文彬
  桂花飘香,暗香浮动;南国边城,八桂和谐。

  1958年1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广西法院伴随着自治区的跨越发展孑孓踯躅,砥砺前行。如今,无论你是走进桂南中越边境的那良法庭,还是桂北深居高山的龙胜法院,万千变化,令人心潮澎湃;广西法院与东盟、南亚16个国家的司法合作,方兴未艾,成为司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靓丽风景,形成了合作共赢的新格局。

  60年,从92个法院1583人到130个法院12121人,分别增加了69%和130%。

  60年,变的是沧桑,不变的是执着,在变与不变之间,饱含着广西法院一代又一代干警司法为民的理念和情怀。

  “公正司法,是永恒的主题,也是我们一生的信念”

  70后的何祥文,是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那良法庭的第6任庭长,他敢于担负重任,心中固守着对司法事业的热爱,在边境法庭积极践行“无讼、法治、和谐”理念,为辖区群众化解民间矛盾,为中越边民处理商事纠纷,让法治的春风吹拂到每一个村屯和角落。

  “我们主要采取‘五坚持二打造’的工作做法,也就是坚持法官下访、坚持巡回审判、坚持四级联调、坚持法治教育、坚持司法建议和打造法庭边境调解联络站,打造无讼边境、无讼村屯。”何祥文说。与自治区同龄的那良法庭,守护着58公里的中越边境线,汉、壮、瑶、京等多个民族9万多人,在这里安居乐业。

  “秉持公正司法,把老百姓的事办好,是我们基层法官最大的心愿。”何祥文认为,只有把每件事情做好了,才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维护边境的长治久安。

  60年6任庭长,他们承载着6代人的鲜活记忆,见证着那良法庭的斗转星移。

  如今,像那良法庭一样,全区法院共有328个人民法庭,他们坚持“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屯”的理念,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的战斗堡垒,谱写着新时代的“枫桥经验”。

  1958年3月15日,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那时内部设立审判委员会、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办公室等部门,共85人。

  自治区高院审委会原专职委员韦国超1985年4月到自治区高院工作,那时自治区高院机关干警才200多人。与自治区同龄的他,如今已在刑事审判岗位工作了33年。

  共享60年华诞,共庆60年人生。“在那个特定年代,广西和全国一样抓法官学历教育,既改变我们学历结构,也培养了一批理论知识扎实、办案功底深厚的法官队伍。”韦国超说,通过业余法律大学学习,边学边干,学以致用,对自己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受益匪浅。

  1985年9月15日,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广西分校正式开学。第一届学员1530人,学制三年,韦国超就是其中的一员。

  如今,全区法院在职在编人员12121人,其中员额法官4450人,韦国超又是员额法官中的一员。

  “术业有专攻,只有精通法律知识,才能办好案件……”回首自己的工作经历,韦国超发自肺腑地说。

  也就是那年,建筑总面积为4000多平方米,高八层的高院新办公大楼正式使用,韦国超在新的办公室里开始了一生的司法耕耘。

  如今的自治区高院审判大楼55000多平方米,建成独立的执行指挥中心大楼13000多平方米。交通工具、网络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甲子岁月如歌,60载春华秋实。如今,韦国超从岗位上退下来了,骑行成为他的爱好,谈吐时眉宇间还是那样知行如一,神采飞扬。

  “聚焦主业,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法治建设的最强音”

  “审判执行是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的基本途径,我们必须凝神聚力抓好办案这个中心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对干警们经常说的一句话。他认为,法院的产品是公正,法官的天职是办案。

  2007年,80后的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法官苏灵艳进入法院工作,第一次执行出勤躲在队伍后面,心生恐惧。10年后,她创造的“网购地址”找“老赖”、“执行悬赏公告”等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现在身为副局长的她,带领团队查封“鳄鱼”、扣押车辆、拘留“老赖”,成为执行战线的“女汉子”。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她“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也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谁说女子不如男!

  “十年时间,我见证自己的成长,见证执行的收获,既能让当事人满心感激,也让我信心激情澎湃。”而她,只是广西执行队伍的一个缩影。

  数字显示,2003年至2008年五年间,全区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241622件;2013年至2017年,共执结案件388083件,执行到位金额442.3亿元。这是全区1900多名执行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个90%和一个80%的要求,我们坚决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的最后胜利。”自治区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梁文华说。

  60载奋进,60载辉煌。1958年,广西法院受理刑事案件46642件,民事案件32983件;2017年分别是38874件,民事案件303844件。”一降一升,标志着广西法院无论是审判案件的种类还是审判机构的设立都与日巨变,由当时的“重刑轻民”全面转入到服务广西的改革开放和富民兴桂新跨越主题上来,为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印象·刘三姐》是广西的文化品牌,其运营公司因负债累累被多家法院查封,执行金额高达13亿余元。2017年8月申请破产,2018年1月4日,历经3个月21天后顺利终结并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近年来,广西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或有序退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作用,为广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清理‘僵尸企业’的经济大环境下,破产审判对社会的重要性日益加深。”自治区高院民二庭庭长蒋太仁说。

  在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努力为市场主体添活力的基础上,广西法院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地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厘清法律适用边界、准确把握裁判标准和尺度,在人权保护、自主经营、产权保护等方面厚植有利于企业成长发展的沃土。

  2017年,全区法院盘活融通涉诉资金935亿元,同比上升18.4%,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71件,涉外商事、海事案件847件。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新时代,广西法院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统筹推进全区法院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新使命,新发展,谱写新时代的新画卷,1万余名全区法院干警信心满满,一起唱响广西辉煌60年的“尼的呀”(即壮语“好得很”)。

  “队伍过硬,是发展的保障,也是新时代根本要求”

  改革面临着阵痛,改革也需要勇气。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是全国法院进行的一场根本性变革,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已成共识。但如何处理好放权和监督关系的统一,是需要权衡的问题。

  提及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8年的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廖爱丰颇有感慨。

  “作为一名员额法官,让我倍感自豪,一方面要用责任和使命担负起员额法官的职责,另一方面终身负责制等法官责任制度的设立,也让我倍感压力。”

  “既要办好案件,又要守好底线。”该院副院长杜宏干说,通过建立健全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后勤管理等“三大”管理机制,增强法官拒腐防变的能力。

  目前,全院实现了干警违纪违法“零”目标,连续10年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一方面,广西制订了审判权力清单,法官主办的案件自己签发,院长庭长不参与办案不能签发,保障法官权力;另一方面,改革审委会,由专业法官会议提供参考意见,所有上审委会的案件要先通过专业法官会,统一裁判尺度,内部全程监控。”自治区高院审管办主任佟海霞表示。

  2016年以来,广西法院入额法官4450名。2017年,全区员额法官人均审结案件118件,比实行员额制改革前增长87%;全区法院正副院长办理案件45982件、正副庭长办理案件262488件,分别占全区审结案件总量的8.98%和51.31%。

  牵住了“牛鼻子”,管住了权力清单。法官们明白,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是全区法院干警的航标灯;“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是抓作风建设的态度和决心;“尚德明理奉法致公”是自治区高院的司法理念。

  新时代,广大干警严格自律,求真务实,弘扬公平公正。全区法院涌现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国模范法官”等一批先进典型,共获得国家级表彰3人次,获国家部委和自治区级表彰集体92个、个人140人次。他们,是广西法院60年来的典范和楷模,值得赞许。

  60年来,广西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是法院工作的力量源泉;改革创新是引领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从严治党是人民法院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60年,上一个甲子,书写辉煌;下一个甲子,我们踏着鼓点,和着节拍,驰而不息,赢得未来!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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