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司法保障助力荆州高质量发展
——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看荆州中院担当作为
2018-12-13 14:52: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易绍政 肖潇
  立案登记制改革,为群众“找法院说理”敞开大门;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铺开,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这是一个奋勇争先改革的时代,这是一个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时代。

  今年8月,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志坚就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时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打造高水平司法保障,为荆州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把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提升审判质效、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一年来,该院重点推动民商事、环境资源等领域的审判体系升级,加快形成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工作体制机制,司法更有作为、更有活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制度之变夯实公正为民之基

  “以前办案有‘拐杖’可撑,一部分案件怎么办,需要逐级请示、层层审批。司法责任制,倒逼法官丢掉‘拐杖’,司法权责从集体决定、集体负责转变成由裁判者负责。”刑事审判庭法官说。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荆州中院牢牢抓住牵引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强力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放权放到位”的改革导向,全面落实法官主体地位。

  改革需要调整传统的利益格局——他们将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行科学分类管理。同时,稳步推进员额制改革,该院首批入员额法官72名,并组建了建立综合审判、行政赔偿执行、立案审监、刑事、民事、民商等6个审判团队,极大提高了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改革需要祛除不当干预——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明确院长、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让法官真正成为审判主体。

  改革需要赋权也需要控权——推行审判管理制度改革,设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构建审判流程管理、庭审监督、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审判绩效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违法审判和差错责任追究等六大管理机制,让审判权运行监督有序、制约有效。

  改革进行时,审判质效显著提升。近3年来,荆州中院法官人均办案数逐年上升,普通刑事案件基本实现量刑规范化;二审、再审案件开庭率逐年提高,分别达78%、10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2.19%。

  与此同时,立案登记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分调裁”机制改革、家事审判改革等改革举措渐次推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维护公平正义的脚步迈得更加坚实有力。

  司法为民,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永恒主题。

  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推行。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10分钟之内就能完成一次立案。

  改革实行以来,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立案渠道全面畅通,“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问题基本根除。

  司法为民,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以前,不知道案子进展,焦虑的当事人和律师总会多方打听。如今,登陆审判流程信息网,只要轻点鼠标即可对立案、开庭等信息了如指掌,打开裁判文书网首页,输入关键词,就能找到自己需要的裁判文书。这得益于法院深化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建设,将该院审判信息并入全国平台,实现了审判执行全程留痕,让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的案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除了审判执行公开,该院还深切关怀弱势群体,开辟绿色维权通道,依法减免诉讼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困难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暖。

  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以务实之举护航荆州高质量发展

  11月27日,4名驻荆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执行工作,并对全市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点赞。2016年至今,荆州两级法院共收各类执行案件20373件,结案19039件,结案率93.45%。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荆州中院用实际行动兑现着人民法院的为民承诺。

  一年来,该院积极将司法工作融入荆州高质量发展进程,找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

  今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吹响集结号。荆州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荆州两级法院受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件28人,审结1件14人;受理恶势力犯罪26件77人,审结15件37人,其中,认定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23人,摧毁了一批黑恶势力。

  决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荆州中院抓住重点关键,精准施策,主动服务和融入“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进程中。

  今年8月28日,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联合荆州中院启动2018年金融案件专项执行“金秋行动”,紧盯105件、涉案标的额共计14.78亿元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尚未执结的重大涉金融债权案件。通过强力执行,集中处置化解了一批银行不良贷款,维护了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这次专项执行行动是该院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一个缩影。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一年来,妥善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房地产开发、财富管理、网络借贷等风险高发领域的案件,努力实现化解风险、维护稳定与挽回损失的有机统一。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是向贫困地区聚焦发力。2017年底,出台指导意见,要求荆州两级法院从立案、审判、执行、监督、保障等方面,全方位为荆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是打赢清水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加大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民事案件审判力度,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生态环境公共利益。2015年至今年5月,荆州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5件。

  借助破产重整程序,该院帮助陷入经营困境的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捐助资金、清理债务、投入具有盈利能力的经营资产,使企业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企业绝处逢生,重新焕发生机。

  推进破产法律制度实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加强司法应对……荆州中院用法治手段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观大势,谋大局,勇创新,抓落实。荆州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平安,服务经济发展重大战略,交出了一份圆满答卷。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