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法院将法庭“搬进”医院彰显司法为民
2018-12-13 15:01:36
     中国法院网讯 (李波)  “将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起庭审的地点不是法院的审判法庭内,而是医院的病房。12月13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总医院病房内,对原告廖大爷起诉儿子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原告廖大爷共育有两男一女,现都已成家立业。2017年开始,廖大爷因病住院,期间一直由女儿在身边照顾,共花费医疗费九万余元,但两个儿子拒绝分摊该费用,也不照顾生病的廖大爷。因此,廖大爷将长子、次子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分摊医疗费、营养费、生活费等费用。

  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电话得知廖大爷还在住院治疗,考虑到廖大爷年事已高,且疾病缠身,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法庭搬至病房。庭审中,法官了解到廖大爷的长子、次子并非不想赡养父亲,而是对父亲的赡养问题分歧较大,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抓住此案矛盾点后,法官当庭进行调解,经过法官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儿子一方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心向父亲道歉,双方均表示愿意以和解解决此案。

  据了解,近年来,将乐法院针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涉案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上门立案、网上预约立案、节假日预约立案、下班延时办理等便民措施,同时,大力深入医院病房、工地、农田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优质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既温暖了民心,又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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