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调解不见效 司法拘留来“收场”
2018-12-14 16:32:40
     中国法院网讯 (刘田田)  12月13日,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被执行人黄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在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仍未见效后,执行法官遂决定对黄某进行司法拘留。

  2016年11月,黄某向李某某出具借条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黄某偿还15万元,余款一直拖欠不还。2018年3月,经法院判决后黄某仍不还款,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依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黄某对执行法官多次通知置之不理,并拒不接受传唤。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亦无果。12月13日,执行干警奔赴黄某住处,准备将黄某拘传至法院,在干警劝说下黄某同意到法院协商调解。调解室内,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细致做当事双方思想工作,黄某一直声称其生意经营惨淡无力还款,申请人李某某则否认其说辞。经过长时间调解未果,黄某竟恼羞成怒想要起身殴打申请人李某某,执行法警见势快速将其控制。鉴于黄某的态度恶劣,性情乖张,此后又抗拒调解不还款,执行法官当场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天。

  在特定情形下,司法不该对蛮横的“老赖”太客气。就算被执行人一时履行义务确有困难,需要宽限时日,也应依法向执行法院做出履行义务的承诺或保证。当温柔的调解手段不见效,被执行人又藐视司法权威时,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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