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琅琊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出庭受审
2018-12-17 15:06:04
图为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曹悦)  12月11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赵某、王某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的涉黑案件。据悉,该案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琅琊法院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以来,以被告人赵某为组织、领导者,王某某、甄某某、汪某为积极参加者,张某、任某、邱某某、刘某某、丁某、唐某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的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违法犯罪在社会上树立威名,造成多人受伤,并使用暴力冲砸赌场或利用组织威名向赌场收取保护费、在赌场放高利贷和假办乔迁酬客等不正当手段聚敛钱财作为经济后盾,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对滁州市区及周边地下赌博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对人民群众心理进行强制,致使多名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形成重大社会影响,其行为已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2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围绕具体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涉及犯罪事实较多,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贻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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