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那些事
2018-12-19 18:41: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胜辉
  师傅是局长,更是业务能手,性格谦和,待人极好,但我却是个“顽皮”的徒弟,跟随师傅多年,对他的性格和办事风格了如指掌。每当他准备出上招,我就想到了下招,常令他没“面子”,不过,这仅限于工作之余的玩笑。

  师傅很忙,是执行局每个人都知道的事,就像众所周知的事实不用举证证明一样,办案、开会、写材料、接待当事人等等,很少看见他有空闲的时间,不过,那都是师傅“自找”的。

  作为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本可以按规定办理其他法官百分之三十的案件即可,可他却把自己当“铁人”,一年办理的案件比其他法官少不了几件,更喜欢揽大案、要案、疑案、难案,这符合他的口头禅——凡事我要带好头!

  前年两起执行大案,临近春节,师傅还带着我到湖南、重庆、四川和省内各地跑了几圈,案子虽然执行完毕,可他的发际线又后移了不少。我问他:“为何与我们一起出来吃苦受累?”他说:“要对案件负责,要对自己负责,虽然交给你办理很放心,但办案时间长了,不办案心里痒痒的。”我调侃他犯了“职业病”,可他一笑而过。

  师傅对办案细节要求之严,如吹毛求疵,特别是对文书细心程度令人“可怕”,大家心里有两个“最”:最怕给师傅汇报案件,因为他对细节总是刨根问底,若粗心大意,随时给你挑出“刺”来;最喜欢找他审阅文书,不管是适用法律,还是标点符号,他都详细批注,凡是他审阅过的文书,审监庭评查案件最挑剔的法官也会直接喊“过”。如是,他常教导我们:“法律文书不但体现法官办案水平,更展现法院形象,若法律文书有错漏,人民群众会认为我们不严谨,对司法公信也会产生合理怀疑,细节决定着司法的形象。”

  师傅会把一年来关于新出台的执行工作法律法规收集整理,编订成册,印刷后发给我们。前几天,他编订的《2018年新编执行法律法规》又“出版”了,如期摆放在局里每个人的桌头,叮嘱我们办案过程中随时带在身上,休息的时候认真学习,不要临时抱佛脚。

  师傅很豪爽,爱帮忙。他常说:“执行工作很辛苦,常常风餐露宿,有时候为一个执行案子要连夜蹲守好几天,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开口,能够办到的,尽力办到。”

  于是,局里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办案缺人找师傅,有时他还和我们一起上四川,下广东,出差四五天。干警家里有困难,他总是竭尽全力,把干警的私事办得妥妥当当。夜间猎赖,假日猎赖,只要他不在执行指挥中心指挥,常和我们一起,即使在深夜,也总会在第一时间看见他。有一次因为太紧急,深夜案件执行完毕后,才发现他一只脚没有穿袜子。

  夜间执行结束后,师傅的电话准会及时打过来,但都是那句老话:“你们辛苦了,宵夜已安排好,忙完去吃!”工作虽然很辛苦,但大家心里总是暖暖的。

  但是,师傅爱“坑”徒弟,全院众所周知。作为他的大徒弟,我对此是深有体会,自从拜入师门,便走上一条被“坑”的路。

  作为曾经分管刑事审判的他,常给我灌输,年轻法官要有一颗乐于办理大案要案的心,于是我就创下了很多个第一,如审理了第一起涉恶案件、第一起侮辱罪案件、第一起适用“禁止令”案件、第一起刑事巡回审理案件……

  师傅常对我说:“年轻人要有基层工作经验,要到基层一线去,到人民群众中间去,传播司法的正能量,展现法院新形象”。于是,我被成功“发配”至最边远的乡镇法庭主持工作,一去就是三年。

  后来,师傅以“执行工作更有挑战性”为由,又把我拉到执行战线,从此,我从审判法官变成了执行法官。

  同作为师傅的弟子,二师弟阿辉、小师弟阿彪也是常常被“坑”,只是他们年轻,有“怨”不敢言,其实,我也不敢言。

  师傅常加班,特别是近三年来,为了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节假日在办公室常看见他的身影。有时我调侃他:“师傅,你不用加班的,交给我们就行!”他说:“看见你们加班那么辛苦,实在是于心不忍!”

  加班也给师傅带来了一些困惑,比如师娘是一位教师,因师傅经常加班,顾不了家,可没少受她的专门“辅导”。长此以往,师傅便想了一招,加班再晚,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拖把拖地,师娘见其“认罪态度较好”,也就从轻发落了!

  作者单位: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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