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
四被告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分别获刑
2018-12-27 09:27: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许嘉宇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化德县人民法院对张某等四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损坏财物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吉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兰文,县检察院检察长姚志伟,县司法局局长董海琴等政法机关人员及社会各界50余人旁听了宣判。

  张某等四人系化德县本地人,四人结伙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并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四人的行为构成了恶势力犯罪。化德法院对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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