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法院“四面出击”总攻“执行难”
2018-11-21 10:11: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颜峰
  今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科学谋划,精准攻坚,持续发力,从四个方面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

  专项行动常态化

  4月26日上午,红山区某小区一住宅楼内,执行干警用力敲门、大声喊话,室内均无反映,拨打被执行人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在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现场监督和赤峰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下,执行干警找来开锁工人将房门强行打开,进入室内发现,不仅满地杂物,还有躺在床上“睡觉”的被执行人王某。

  执行干警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你们凭什么强行打开我家的门,法院的人又不是强盗!”王某出言不逊。

  “今天我们将依法对你所有的这套房屋予以强制腾出,请你配合!”执行法官义正言辞。

  经过一番言语较量和释法析理,王某见大势已去,最终不得不放弃抵赖思想,主动收拾东西,配合执行。

  这只是“集中清房专项行动”中的个案场景。“清房行动”从4月12日开展以来,半个月时间里,共清退被执行人房屋23套,标的900余万元。其中因妨碍、抗拒法院执行拘留7人,有11人在房屋被强制迁出后履行了还款义务,法院将房屋解封退还,其余房屋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除“集中清房专项行动”外,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借贷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等系列专项行动也在同步推进,各小组协同作战,有分有合,资源共享,专项行动一浪高过一浪,营造了高压态势,强力地震慑了老赖。

  执行监督立体化

  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立体监督体系,确保执行权高效、廉洁、有序运行。红山法院监察室负责对执行人员的廉政监督,审管办负责对执行工作的业务监督,院领导、局领导通过“三大系统”反馈的数据对执行过程进行全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责。实行执行信访案件登记问询和督办令制度,每周二上午为执行信访接待日,分管院长和执行局负责人接访,询问并登记案情,建立台账,符合督办条件的案件,院长现场签发督办令,限期结案,不能结案的被督办人书面报告并说明理由。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2018年1月22日,与红山区检察院共同召开执行工作监督联席会议,联合签署了《加强执行工作监督会议纪要》,检察院采取执行案件执行过程监督和书面审查监督的形式,强化对涉民生、涉征收、涉重点项目等系列案件的监督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将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执行裁判文书通过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当事人和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及时办理代表议案等方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

  执行手段科技化

  实现线上科技执行与线下传统执行相结合,办案质量效率全面提高。推进网上办案工作模式,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强化执行联动,做到网络查控全覆盖、失信惩戒强有力,充分利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落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全面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大力增强“互联网+执行”意识,网上、线上操作执行事项。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梳理平台各类信息,及时下载、交办、转办,依托执行指挥管理系统,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发布指令。拓宽被执行财产发现渠道,探索委托审计调查制度,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实行悬赏举报制度,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行款收取、发放,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接的以外,全部进入“一案一账号系统”,及时审批发放。

  “执行不能”精细化

  执行难问题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执行不能”与“难以执行”。前者是指由于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原因,导致案件无论采取什么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类案件应依靠全社会力量从源头上进行综合治理。后者则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拒不履行,甚至逃避、规避、抗拒执行,不仅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而且严重践踏司法权威和法治尊严,因而是此次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要攻坚对象。

  在全力攻克“难以执行”案件中各种顽瘴痼疾的同时,下大力气积极解决“执行不能”案件。对于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和手段,最大限度利用已有资源进行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案件仍然执行无果的,属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有的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财产已全部被抵押且实现抵押权后无剩余价值的案件,也相当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缜密梳理,认真核实,对此类“执行不能”的案件,依法予以终结,暂时退出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再恢复执行。另一方面,加大终本案件约谈力度,争取申请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化解其负面不满情绪,生活确实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给予司法救助,切实把好“执行不能”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口。

  为全力推进决胜执行难战役,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红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洪军亲自督战,再次作出部署,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危机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扬不怕困难、不畏艰辛、不辞劳苦、不惧险阻的工作作风,只争朝夕,奋发勇为,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有效破解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难题;要积极推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确保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要坚持文明执行、阳光执行,务必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要突出对执行工作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在提升执行干警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利用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度。通过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战役,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侯裕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