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依法审理并化解
沪西水产市场系列纠纷案
2018-12-28 14:45:37
     中国法院网讯  12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沪西水产市场系列纠纷案件,依法确认各方和解协议,并于庭后向各方当事人送达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这也标志着历时近20年的沪西水产市场系列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据悉,沪西水产市场系列纠纷案件是指河南省禹州市数模通讯设备安装公司等与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乡五星村所属三个生产队因合作经营沪西水产市场引发的10起系列纠纷案件。

  1992年至1998年期间,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乡五星村所属三个生产队与河南省禹州市数模通讯设备安装公司等多个主体先后签署8份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上海生产队方提供土地、河南市场方出资联办企业,合作经营期间一切业务等由河南市场方全权办理,上海生产队方对经营期内的债权、债务不负责任,河南市场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土地进行改造、建造房屋,并每年分两次向上海生产队方交纳保底利润或者费用。之后双方依约履行,河南市场方在合作协议项下的土地上进行投资、建设、经营沪西水产市场。合作过程中,河南市场方的上海大禹贸易发展公司取得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颁发的8份合作协议所涉土地中4幅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证。1999年前后,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集体土地征用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双方的合作开始出现矛盾。自2000年开始,各方当事人分别向上海、河南两地法院提出诉讼,由此产生一系列诉讼案件。

  据了解,沪西水产市场系列纠纷案件具有跨行政区域、持续时间长、法律关系复杂、协调化解难度大等特点,属于重大跨行政区域案件。原审法院包括上海、河南两省市三级六个法院,各方在上海、河南两地先后提起一审民事诉讼案件22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并在一审基础上形成二审案件12件、再审审查案件8件、执行案件14件。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10案,涉及3方、共计29位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于2018年8月2日立案后首次组成五人合议庭,先后9次合议,6次分赴河南、上海、浙江等地开展集中送达、就地询问、现场勘查、组织调解,3次在南京驻地进行询问、召开庭前会议,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调解工作,促使各方一致同意在最高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争取一揽子彻底解决该系列纠纷。经过4个月的审理、协调,各方当事人在各项具体和解事项上逐步达成一致。12月27日下午,合议庭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沪西水产市场系列纠纷案各方当事人在第三巡回法庭签署一揽子和解协议。

  记者同时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成立两年来,共收案6324件,结案5884件,结案率93.04%,依法严格、及时、公正审理了一批重大跨省级行政区域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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