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法院一日执结五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8-12-28 17:17:5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爽
  一开门就迎来了法院的执行人员,大早起就收到了法院的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张某相这下再也不淡定了,急急忙忙与同村的申请人张某太联系,不仅将久拖未还的欠款如数偿还,还主动帮助执行人员联系另外4名同村的被执行人,督促他们一并履行了全部义务。12月28日上午,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五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张某太与张某相系同村村民。2014年,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张某相向张某太借款13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然而,借款到期后,张某太多次催要,张某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见自己催债无望,2016年,张某太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相偿还其借款本金13000元。滑县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张某太的诉请,判令张某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张某太13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相未按时履行,张某太多次带着法院的生效判决找到张某相家中催促其还款,张某相都避而不见。无奈之下,2018年11月,张某太向滑县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及其他材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张某相均拒绝签收。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系统,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名下也没有其他房产、国土信息。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给张某相,其称自己在外打工,承诺尽快履行,但却次次没有兑现承诺,其以为这样,执行人员就对他没有办法了。因张某相未按时申报个人财产状况,也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滑县法院对其作出了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收到张某相一直在家务农并未外出打工的消息,12月28日一大早,滑县法院执行警务大队的执行人员即赶往张某相家中,正好碰到了早起开门的张某相。收到执行人员递来的拘留决定书,张某相再也淡定不下来了:“法官,我家里有钱,这就把钱还了,你们别拘留我了行不行?”张某相当即与申请人张某太联系,与执行人员一起来到张某太家中,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同时,张某相还和另外4个欠张某太钱款的被执行人“好友”联系,通知他们来到张某太家中,告诉他们不按时履行会被拘留,督促他们尽快履行。看着张某相手里的拘留决定,另外4人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后果的严重性,迫于执行压力,他们也当场履行了全部义务。

  最终,被执行人张某相被带回滑县法院。鉴于张某相积极履行了全部义务,且认错态度良好,并督促其他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滑县法院对其免予司法拘留。据此,五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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