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海出动20余名干警 强制腾退四家商铺
2018-12-29 14:08:49
  • 执行法官与当事人协商腾退事宜。
  • 北海银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大敬现场指导执行工作。
  • 腾退出来的物品。
     中国法院网讯 (杨祖顺)  1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派出20余名执行干警,从早上十点到晚上八点,耗时一天成功腾退四家商铺。

  这是一起经仲裁、一审、二审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2013年12月13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与杨某(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公司将其开发的位于森海豪庭观澜的商品房卖给杨某,并约定了付清房款的日期和杨某有权将上述商品房出售给第三人使用等。合同签订后,杨某的公司——某贸易公司将上述商品房出租给他人经营使用。因杨某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房地产公司付清房款,房地产公司向北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5年5月14日,北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房地产公司与杨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杨某向房地产公司支付违约金173.326万元,将森海豪庭观澜的商品房返还给房地产公司。申请执行人房地产公司向银海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执行的四间商铺为上述案件中提到的部分商品房。2018年11月1日,该院已将腾迁公告粘贴于各商铺旁边,并通知各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搬出。执行干警亦多次登门提醒各经营者搬出,但涉案商铺经营者未见有任何腾迁的动静。为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对该涉案商铺进行强制腾空。

  “现在,强制腾退行动开始!”上午十时,随着该院副院长苏斌一声令下,执行干警立即按照行动安排对涉案商铺进行腾退。该院执行干警分别对四家商铺的经营者释法说理,下发最后通牒:“若不主动搬出,届时法院将强制执行,造成的后果由各经营者承担。”

  经过沟通,各经营者终于明白强占商铺是非法行为,在与执行干警协调好存放商铺物品地方后,同意当天腾退。由于部分商铺物品较多,不易储存,需要紧急处理,腾退工作持续到晚上八点才结束。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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