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 以改革的思维解决难题
国新办举行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情况发布会
2018-12-29 23:22:36
     中国法院网讯 (乔文心)  12月29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王闯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意义重大

  罗东川表示,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国知识产权和诉讼法律制度的历史性突破,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建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案件的上诉审理机制,是我们几代知识产权人的宿愿和期盼。”罗东川指出,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有利于统一和规范裁判尺度,实现知识产权效力判断与侵权判断两大诉讼程序和裁判标准的对接,从机制上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罗东川还表示,建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有利于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加强对中外企业知识产权的依法平等保护,促进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机构设置简洁 人员选拔严格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知识产权法庭内设六个审判室,审理相关的专利案件;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负责立案以及相关的案件流程管理;设立技术调查室,选派技术调查官,提供技术事实的查明服务;设立综合办公室,解决相关的综合服务,实行便民化管理。知识产权法庭将以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实现优化协同,精简高效。

  面对日益增多的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法庭将如何应对?

  罗东川表示,近几年专利上诉案件的受理数量,年均在2000件左右。知产法庭将根据工作需要,严格考核、层层筛选、优中选优,进一步选拔优秀法官。目前第一批到位的法官不到30位,全部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一半是博士,1/3有理工科背景,1/3有海外留学的经历,平均年龄42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平均年限都在12年以上,主力均为“70后”。知产法庭揭牌后还会启动第二批、第三批法官的选拔工作。

  “除此之外还会运用大数据,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来减轻事务性工作。”罗东川指出,将来的审判工作中还会运用到远程示证、AR示证等新技术,推动现代科技手段深度运用,把工作要点、时限要求、流程标准、文书样式嵌入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办案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自动推送、资源共享共用等。

  立足信息化 突出高效、便民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法庭的组建工作,以“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国际化”的建设要求,短短40天就顺利完成了办公场所选址装修、人员选调、办公办案系统升级、后勤保障措施到位等一系列组建工作,近日将正式挂牌。

  新闻发布会还就刚刚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读。该司法解释规定了知识产权法庭的案件审理范围、审判权运行机制、诉讼程序衔接等问题,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王闯介绍,该司法解释主要突出体现三个亮点:一是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将来法庭可实现办公、办案全程的无纸化,提升诉讼的便捷和高效;二是特别突出诉讼便民,如可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来质证和召开听证会议等;三是精细设定审判工作衔接机制,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根据1月1日之前和1月1日之后分别规定案件的不同受理法院,给社会公众和相关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指引。

  据了解,该司法解释只是知识产权法庭的一个基础性解释,将来还会有相关的配套解释出台,如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的司法解释、专利授权确权的司法解释、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解释等。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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