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2019-01-08 09:11:18
     中国法院网讯 (杨光辉)  近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谢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谢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61994元,上缴国库。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6日在广州市海珠区注册成立。被告人谢某于2017年3月向云联惠公司交了150000元代理费后,于2017年4月28日,注册成立了瑞金市云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丰公司”),成为了云联惠公司在瑞金的代理公司,其任法定代表人。云丰公司依托云联惠公司在网上设立的“云联商城”,以购物消费全额返还、设置层级奖励等为诱饵,发展下线吸引会员。期间,谢某通过口头推荐及宣传车等方式进行了宣传。

  2018年5月8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对云联惠传销案件开展查处工作。经广东鑫证司法鉴定所鉴定,谢某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51层,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杨某、赖某等下线共计284人,直接下线人数58人,下线层级一共有七级;谢某云联惠会员账户提现共计161994元。另查明,被告人谢某于2018年5月11日被抓获归案,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瑞金市云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依托,以购物消费全额返还、设置层级奖励等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其发展的直接或间接下线人数累计超过三十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的合理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综合被告人谢某的犯罪性质、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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