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索贿542万元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原院长获刑10年
2019-01-10 10:46: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程丹丹
  1月8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原院长殷伟(副厅级)受贿罪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殷伟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追缴其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7年,被告人殷伟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公安厅计算机通信处副处长、信息通信处处长、科技信息化处处长,警察训练总队副政委、政委,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副院长、院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项目中标、产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索取或者收受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2万余元及2000法国法郎。案发后,办案机关从殷伟家人及相关人员处追缴了赃款及孳息共计802万余元以及涉案赃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殷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2万余元和2000法国法郎,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犯罪数额中的人民币90万元属于索贿,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殷伟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掌握事实之外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真诚悔罪,全部退赃,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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