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上黑名单“春运”买票受限后急还款
2019-01-11 14:30:09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袁某主动联系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2015年,袁某因拖欠刘某借款6万余元,被诉至姜堰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其一直在外打工,东躲西藏,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其被姜堰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失信被执行人袁某准备购买高铁票回家过年时,发现自己因失信被限制高消费,不能购买车票。眼看着其他老乡车票已经在手,自己却买不了票,袁某心急如焚,遂其主动联系法官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后其与申请人刘某一同来到法院,袁某委托其姐姐和父亲将3万余元案款交给刘某,双方达成袁某姐姐为担保人,余款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和解达成后,袁某申请撤销其在“黑名单”上的姓名。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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