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挺烈士名誉侵权纠纷案
2019-01-11 15:02: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基本案情:2018年5月8日,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通过“今日头条”平台发布短视频,在视频中将叶挺烈士生前创作的《囚歌》:“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篡改为“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该视频于《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之际,即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并传播,引发了众多新闻媒体的报道,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及网民的评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5月24日,叶正光、叶大鹰、叶铁军、叶晓梅、叶小燕、叶文、叶敏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0万元。2018年6月15日,雁塔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9月28日宣判,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推荐理由:该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后人民法院受理的全国首例涉英雄烈士名誉案件,本案公正高效地审理,不仅是利用法治手段规范网络行为、治理网络违法违规现象,在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更是为推动形成捍卫英烈、学习英烈,让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精神深入人心,引导公众清晰认知亵渎英烈行为的责任,促使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敬仰英烈,维护民族情感和社会信仰的价值导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案再次向公众倡导英雄烈士名誉不容亵渎的观念。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历史记忆,是当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承载了中华民族几代人的共同记忆,也是我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每一位公民对待英雄烈士都要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尊重历史、弘扬正气。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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