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中院与人保财险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9-01-14 16:06:40
     中国法院网讯  1月1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在市中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创新建立审执保险工作机制,合作开展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救助保险、执行悬赏保险等保险项目,助力破解查人找物、“执行不能”等难题,为建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提高审判执行质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新的动力。

  近年来,法院同保险行业加强合作、协同创新,通过引入第三方力量,发挥保险风险管理机制,提高案件保全率、执结率和到位率。保险公司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协助法院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节机制,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大力推动健全执行救助制度,让更多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得到救助;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服务司法实务,化解执行风险,保障执行当事人利益,完善和创新执行救助工作机制,为建设法治葫芦岛作出新的贡献。

  葫芦岛中院常务副院长曹宝泉与人保财险葫芦岛分公司总经理徐运洲出席并签约。葫芦岛中院、人保财险葫芦岛市分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见证了签约仪式。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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