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汤阴:报恩情父债子还 辟蹊径执结三案
2019-01-16 10:06:21
   中国法院网讯(李云帆) “执行法官,这个房子就替我父亲还了债吧!”汤阴县被执行人王某的儿子王某虎对执行法官无奈地说道。近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另辟蹊径,突出重围,促使三件“缠案”顺利结案。

  2012年7月,王某虎的父亲王某因经商资金周转需要,向申请人李某借款14万元,并出具借条,言明了利息和借款期限。到期后,王某却以经商亏损为由拒不清偿欠款。2013年5月,李某将王某诉至汤阴县人民法院,后汤阴法院作出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李某本金1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按规定时限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风险提示书等相关手续,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并没有足够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后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得知王某名下有一套住宅房估值约60万元,就在即将要对该住宅房依法进行查封时,得知消息的刘某又将王某告上了法庭。刘某称,2016年8月王某已将该住宅房房产证抵押给自己并借款45万元,现在法院要对该住宅房进行查封,要求王某立即还款。一波未平又起一波,正当这两个案件纠缠在一起时,王某的儿子王某虎也将自己的父亲王某和刘某告到了法庭。王某虎称,虽然该住宅房房产证是自己父亲的名字,但当时王某只交付了15万元首付,是自己后期又交付的约40余万元分期房款,并出具了支付凭证。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对其释法悉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但王某却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根本没有履行义务的意思。针对王某这种消极履行的态度,执行法官依法对王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三个案件搅在一起乱成一团麻,案件顿时陷入困境。为突破“瓶颈”,汤阴县执行法官再次冷静下来,重新理思路,寻求突破口,经过一番分析,决定从王某的儿子王某虎下手。刚开始王某虎抵触情绪很大,但执行法官并不气馁,多次找到王某虎,一方面对其耐心劝说,告诉其父亲王某现在的状况;一方面发动感情攻势,唠唠家常,让其回忆起父亲曾关爱、呵护、伴随自己成长的点点滴滴,告诉他父母养育恩不容忘。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王某虎终于百感交集,表示愿意将该涉案住宅房用于偿还父亲王某的债务,帮助父亲度过难关。一边工作做好,执行法官又赶忙到另一边与李某和刘某做工作、搞协调,经过耐心说服,李某、刘某二人才表示愿意放弃剩余部分款项及利息。

  最终,三方达成一致,王某虎报恩情替父还债放弃涉案住宅房,刘某获得了涉案住宅房,王某虎的父亲王某所欠李某14万欠款由获得涉案住宅房的刘某支付,三件多年的“缠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尘埃落定,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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