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红旗:一拖再拖不履行 慑于法威忙还钱
2019-01-16 10:38:48
     中国法院网讯 (陈德亮 禹亚光)  2019年1月14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在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经红旗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新乡市某房地产开发有型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田某20万元,按期履行的,田某放弃全部利息。逾期履行的,被告应支付相应利息。诉讼费2870元由被告承担。协议生效后,被告迟迟不肯履行,故原告诉至红旗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先后向被执行人新乡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催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可被执行人公司代理人严某某总是一拖再拖不肯履行,故在申请执行人田某的申请下,法院猛击一拳,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新乡市开发区的一房屋,并决定依法将其进行公开评估拍卖。

  被执行人这下可“坐不住了”,唯恐自己这套已“精装修”过的房屋会被法院按“一般装修”价格或更低价格拍卖掉。于是便一方面主动来到法院,想叫法院再晚些时间评估、拍卖或以“精装修”的价格评估、拍卖。一方面赶忙找到了申请执行人田某商议,请求田某能高抬贵手再容他几天,力争近期把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款项全部偿还。

  2019年1月14日,被执行人新乡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人严某某在红旗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到申请执行人田某个人银行账户24.2943万元。接着,田某写出了结案申请书。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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