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一女童多次遭侵害 各方积极给予关爱
2019-01-16 11:08:47
     中国法院网讯 (王敏 武勇)  14岁的小玉在一所寄宿学校上学,生活老师发现小玉经常拿针扎宿舍同学,而且脾气暴躁,生活老师将此事反映给了小玉的班主任李老师。李老师在与小玉交流中得知,邻居秦某(男,50岁)于2015年至2016年多次对小玉进行强奸、猥亵。近日,山西省武乡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八年。

  小玉父亲早逝,母亲有精神病,秦某趁小玉年幼无人看管之际,以给小玉零食、零花钱等为诱饵,将其骗至家中强奸、猥亵,直到小玉上寄宿学校后才停止对其侵害。在审查起诉阶段,武乡县检察院及武乡县工会请心理咨询师对小玉的心理伤害进行了评估,并对其进行了救助,同时将小玉送至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基地进行系统的心理疏导和文化、技术学习。其间,检察院工作人员多次到北京进行探望,希望她的心理伤害慢慢抹去,重现青春的激情与活力。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健全,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家长、学校、社会等都应对未成年人做好监护、教育、保障工作,如此才能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一片花海、蓝天。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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