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十大关键词:知产保护
2019-01-16 16:46: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知产保护

  2018年,全国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各项改革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点评: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创新程度的试金石。“有恒产者有恒心”,此处的“恒产”既包括物质财富,也包括智慧成果。有恒产的前提是有恒法。对知识产权人而言,无恒法,既无恒产,也无恒心。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强调,“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

  刚刚过去的2018年对人民法院来说堪称知识产权年。首先,法院审结的一大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不仅践行了个案正义,而且提升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公信力,保护了中外知识产权人携手推进我国知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其次,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化与知识产权审判组织的专门化进入了新时代。为统一裁判尺度,扭转同案不同判现象,我国已形成由基层法院的知识产权庭、中心城市的知识产权法院和知识产权法庭、高级法院的知识产权庭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组成的专门化、一体化、专业化、科学化的审判组织体系。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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