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司法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2019-01-17 08:52: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8年2月7日

  上榜标签:《解释》是在总结新中国行政诉讼三十多年历史成就的基础上,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进行全面而系统的解释,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创新。

  内容导引:《解释》全文分为十三个部分,共计一百六十三条。对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审判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点评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敬波

  《解释》有四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及时固化改革成果,深化行政审判体制。《解释》针对跨区划法院管辖改革及其程序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对于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原告行使选择管辖权的制度、处理管辖异议程序制度等进行了清晰的规定,在遵循“两便原则”的同时,总结跨区划法院管辖改革的经验,着力解决行政诉讼主客场问题。二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审判质效。《解释》结合司法实践,进一步明确了可诉和不可诉的行为,发展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论和实践。同时对于滥用行政诉讼权的现象,也通过实体和程序等方式进行必要规范,确保司法资源效益的最大化。三是明确当事人资格和证据规则,确保案件公正审理。《解释》明晰了投诉举报者、债权人、非营利法人的原告资格,村委会、居委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被告资格。细化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和举证规则,明确法院的审查权力和释明义务。在坚持符合行政诉讼规律的前提下,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畅通救济渠道。四是规范判决种类和审理程序,聚焦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解释》探索无效判决规则,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复议机关做共同被告制度,细化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强化司法权威,落实行政诉讼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目标。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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