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龙安区法院:缝合同窗谊 执结陈年案
2019-01-17 10:01:12
     中国法院网讯 (刘震 贾文婕)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通过精心办案,使一起因委托代理执行而翻脸的两位昔日同窗重归于好,多年积案顺利和解执结。

  2003年,王某因事,向刘某借款10000元,并出具了借据,言明按银行利息计息。后,刘某经多次催要无果,于2009年底诉至龙安区法院。龙安区经过审理,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10000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原告刘某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因王某长期躲避执行,法院虽多方调查,均为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长期未能执行。

  去年12月,在得知了被执行人王某的消息后,刘某就委托代理人李某向法院递交了恢复执行申请。之后,龙安区法院的执行办案法官经过多方努力,在彻底查清了王某的行踪后,第一时间将被其拘传到院。在法院问询调解室,刚一进门的王某,当看到坐在申请执行人位置上的李某时,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冲着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李某就发起了火,情绪非常激动。

  原来,被执行人王某与和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李某之前就是同窗好友,由于申请执行人身患偏瘫,行动不便,才委托李某代理执行,王某自认为同学好友是帮着外人整自己,故对李某情绪激动,恶语相加。执行法官针对这一情况,看到双方情绪激动,在劝解他们双方情绪稍微平静一些后,向他们讲同学情谊的珍贵,使两人回忆起一起上学时期的美好时光,回忆起了相互帮助、纯真美好的同学情谊。话匣子一打开,法官看火候差不多了,就便趁热打铁,从法、理、情三方面讲起,使被执行人王某认清了法律,理解了对方代理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最终,促使双方消除了误解,委托代理李某代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使得这一拖了15年的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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