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交出无愧于时代的优秀答卷
—2016年以来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综述
2019-01-20 17:29: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吹响执行攻坚号角。

  铮铮誓言背后,是人民法院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难关。好马鞭催,响鼓重槌。人民法院勇敢打破藩篱,率先从内部动手,刀刃向内优化执行管理机制,有效约束规范执行权;坚持迎难而上,坚决抓出制约执行工作的问题难关,不回避、不打折,将制约执行的难题逐个击破;开拓创新思维,改革旧方式,开创新路径,借助信息化的东风,联合社会各界共同协作,提升执行效率。

  2016年至2018年三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2万件,执结193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

  三年来,生效裁判文书的自动履行率逐年提高,2015年为44.76%,2016年为50.52%,2017年为56.97%,强化执行力度的效果逐步显现。

  三年来,人民法院以敢打必赢的决心、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铁的纪律作风,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查控不留死角:“总对总”+“点对点”,实现多种财产形式“一网打尽”。

  “执行难”,曾经难在找人查物。

  不少老赖通过“跑路”、转移财产等方式与法院“躲猫猫”。而要找人查物,靠过去“两个法官一台车四处找”的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执行的需要了。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即“总对总”查控体系,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法官足不出户便可冻结甚至扣划老赖存款。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面对1400多公里外深圳福田区的被执行人,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没有“劳师远征”,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轻点鼠标就顺利完成了财产发现到控制。

  当前,“总对总”查控体系以与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包含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在内的16类25项信息。

  “总对总”查控体系给执行法官装上了“千里眼”“顺风耳”,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数据显示,现在一名法官一年通过网络查控执行到位的财产相当于过去十年的总和,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

  2017年6月,睢宁县法院的李法官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对一起申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查扣,当发现欠款四年未还的“老赖”陈某在农村信用社刚存入2万元后,立即电话联系到陈某并做工作后,当天就收到1.6万元执行款。

  这是当前多数高级法院在辖区内建设三级联网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的缩影。这一体系体系形成了对“总对总”查控系统的有力补充,实现了对多种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为6038万余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4136亿元,查询不动产信息984万条,查询到车辆5142万辆、证券1421亿股、渔船和船舶194万艘、互联网银行存款257亿元,全面优化了执行中查找财产的方式,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财产快速变现:网络司法拍卖新模式上线,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86亿元

  2018年5月17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整体处置一处烂尾楼盘。拍卖过程中,经过19回合竞价,14次网络出价延时,最终以9.77亿余元成交,刷新该院司法网拍成交纪录,创下司法网拍单笔成交最高额。

  网络司法拍卖已经逐渐代替传统的拍卖方式,成为人民法院处理查控财产的主要变现方式。

  从2012年开始,浙江、江苏等地法院就率先推行了网络司法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总结经验,确立以网络拍卖为原则、传统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新模式,出台网络拍卖司法解释。

  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全面实行网拍的法院达到3301个,法院覆盖率为93.7%.

  从2017年3月网拍系统上线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网络拍卖量94万余次,累计拍卖标的物56.6万件(含未开拍),已成交27万余件,成交额6049亿元,标的物成交率70.8%,溢价率64.3%,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86亿元。

  在实践过程中,拍卖之前的评估环节成为网络司法拍卖中的短板并掣肘变现效率。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新增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三种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提高了财产处置效率。

  2018年5月,刘先生申请了强制执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别克轿车,并拟对该车进行司法拍卖。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委托京东公司利用大数据评估平台进行现场评估。京东公司工作人员录入车辆信息等基本数据后不到一分钟即给出车辆评估价格,并以此作为起拍价,迅速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则是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了一起案件所涉及的5处房地产标的物起拍价,并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出,共为当事人节省评估费50万元。

  事实上,与网拍系统相关联的司法评估信息化平台也将上线,实现司法评估线上操作,提高评估的公开性、规范性,彻底杜绝“权力寻租”现象,革除评估环节的弊端。

  “老赖”自觉履行:联合信用惩戒捕捉“落网之鱼”,351万“老赖”履行义务

  义乌的被执行人宗某带着儿子去一家贵族小学报名,被拒之门外。原因是他因欠陈某货款尚未支付,被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下宗某急了,连忙去找申请执行人陈某还款。

  自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建立以来,越来越多宗某这样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早该履行的义务。

  不得坐飞机、乘高铁、高消费,不得贷款、新办公司,不得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改委等60家单位签署文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限制。

  点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屏幕上实时滚动显示着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或组织的相关信息,“失信将受到信用惩戒!“几个红色大字赫然在目。

  从2013年10月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累计限制1746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547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247万余次,涉及资金达到114亿元。全国351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此外,各地法院还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通过抖音、手机彩铃、广告电子屏等各种贴合当代生活传播方式的惩戒方法,增加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形成对失信者人人喊打的氛围,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从2018年开始,虽然执行案件量还在增加,但是纳入失信名单的人次在下降,出现了拐点,说明综合治理初见成效。

  管理优化升级:拥抱信息化东风打造“一盘棋”管理,把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

  随着实现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管理工作迎来了一场深刻的变革。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狠抓执行规范体系建设,共出台55项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2016年以来,密集出台涉及财产保全、财产调查、执行和解、执行担保、先予仲裁等37个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有效约束和规范执行权。

  自2014年开始,全国法院对近20年来未实际执结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查核录,把1600余万案件录入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为实现执行案件有序、精准、全面、智能管理打下基础,彻底解决执行案件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建成了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全国执行干警在一个平台办案,规范了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强化了关键节点管控。同时建立完善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各级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让符合执行工作特点的 “三统一”管理模式真正落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管理可以“一竿子插到底”,如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一键督办”,并实时跟踪、督办,对敷衍懈怠、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进行严肃问责,对消极执行、违法执行、选择性执行的,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这一管理模式让管理者 “耳聪目明”,执行工作形成全国法院“一盘棋”。

  针对异地执行难题,人民法院研发了事项委托系统,上线以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进行区域执行协作66.7万次,极大节约了执行成本。针对执行信访管理督办难题,将执行信访全部纳入执行管理平台,办理过程全程留痕、实时跟踪、精准管理。

  这场执行管理模式的改革有力地推动了执行规范化建设,切实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执行质效显著提升。

  案件“不再冬眠”:终本案件每半年重新查询,一旦发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要达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消减存量抑制增量,“把真金白银装进百姓兜里”。

  在大量执行案件中,存在一个客观现实是,有40%左右的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对于“执行不能”案件,人民法院通常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为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怎样确保不把有财产案件当作无财产案件处理,如何防止一些法院滥用终本程序,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

  在江苏省睢宁县法院执行局,终本案件有着严格的准入条件,必须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执行局承办法官需与申请执行人进行谈话,形成书面谈话笔录,并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案件才能进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以点见面。当前,全国法院紧紧抓住终本案件合格率这一关键指标,建立完善严把进口、规范管理、畅通出口、有序退出的终本案件管理机制,明确只有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达到规定标准,才能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随着案件执行力度不断加大,未结的终本案件越积越多,新老案交叉重叠,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执行连贯性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当事人也多有不满。人民法院意识到,实行终本案件单独管理刻不容缓。

  目前已经建立起的终本案件数据库可以实现每半年由网络查控系统进行自动查询,并对数据库内被执行人常态化限制高消费,一经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数据库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于此同时,人民法院还通过积极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社会救助、商业保险等途径,依法有序分流解决终本库中的“执行不能”案件。

  三年间奋发探索,三年间砥砺奋进,人民法院最终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

  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不断取得新成效、新突破,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人民法院用执行的“利剑”让司法公正在“最后一公里”提速。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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