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江华法院发展“枫桥经验”促矛盾化解
2019-01-21 09:37: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妍
  湖南省江华县人民法院借鉴“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时代调处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18年,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化解矛盾591起,占民事案件总数的32.7%。

  江华法院注重健全矛盾化解机制,推动县综治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主动联系县司法局、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社区选聘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或热爱调解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坐班,提供民商事案件调解服务,共调解案件123件,解决案件标的额7000多万元,当场兑现21.73万元。同时落实特邀调解员、律师等到院值班制度。完善诉调对接,对提起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由专人依法快速办理,由诉前调解团队迅速按要求制作调解书,及时确认人民调解的效力。2018年,司法确认105件。

  针对相邻关系、民间借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纠纷,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安排专人在登记立案前进行调解,或委派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第三方先行调解。2018年,诉前调解团队调撤结案468起,办案周期平均1.3天,结案率100%。对先行调解不成的案件,立案后繁简分流。简单案件快审、快结,复杂案件精细化审理,民商事案件办案周期46.3天,调撤率达47.81%。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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