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度 速度 温度
——长汀法院开展“暖冬行动”纪实
2019-01-29 10:13: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立烽 曾昭辉
  2018年12月,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暖冬行动”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发放执行救助金等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为及时兑现当事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长汀法院利用元旦春节前后“老赖”大多集中返家时机,用足用好拘传、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重点打击涉民生领域“老赖”。

  2018年6月,长汀法院审理张某与李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判决被告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22.8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拒不履行义务。法院经网络查询和实地调查发现,张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

  今年1月8日,长汀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在被戴上手铐的一刹那,张某连忙表示愿意与家人、朋友联系筹款,并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下,双方最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的家人交来赔偿款22万元。当天,长汀法院及时将这笔赔偿款转交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行。

  “明天我就要回贵州老家了,谢谢你们帮我要回这笔工钱。”拿到3.5万元欠款的赵某高兴地说。1月9日,长汀法院举行涉农民工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10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39.7万元。

  赵某是一家纺织公司的财务总监,2014年5月底该纺织公司因资金短缺停产。2014年6月,赵某与该公司续订了合同,续任该公司兼职会计,留守期限为5年,每月工资2000元。从2014年6月起至2018年10月,公司共拖欠赵某工资10万余元。赵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该公司未能依法履行还款义务,赵某于2018年11月申请强制执行。另案申请人周某、曾某等人也因同一事由分别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公司的厂房、土地被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拍卖,长汀法院立即向龙岩中院发送参与分配函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参与优先分配。龙岩中院收到相关材料后,依法优先分配了赵某、周某、曾某等系列案件的款项。

  近年来,长汀法院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强有力的措施,让他们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对每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该院都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确保农民工讨薪案件在法院“一路绿灯”。

  1月9日,阴雨绵绵,室外气温虽然只有7摄氏度,领到执行救助金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却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当天上午,长汀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6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共27万元。

  2016年2月2日,廖某、谢某夫妇驾驶两轮摩托车从泉州返回江西宁都老家过年,途中与黄某驾驶的小车相撞,造成廖某、谢某当场死亡,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同年7月,黄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入狱,并赔偿被害人父母、子女等6人共166.6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长汀法院将被执行人黄某的房产拍卖,扣除该房屋的抵押贷款本息外,申请人得到赔偿款31.2万元。因被执行人黄某尚在服刑,且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剩余的钱款无法执行到位。

  受害人的父母年逾七旬,4个孩子均为在校生,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已赔偿到位的款项因生活费用支出已所剩无几,生活极其困难。执行人员了解情况后,依法为申请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当年逾七旬的申请人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救助金时,感动得连声道谢。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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