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帮扶项目款 普安县一“村官”领刑六个月
2019-01-30 10:19:46
     中国法院网讯 (吕崇玲 梁赛 侯荣)  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关键阶段,国家财政拨付大量扶贫资金帮助贫困户发展种养殖等产业,助力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然而,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楼下社区干部岑某某却打起了扶贫资金的主意,骗取贫困户养牛补助款8000元。近日,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岑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普安县法院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到被告岑某某所在的楼下镇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经查,被告人岑某某系普安县楼下镇楼下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楼下社区村民委员会委员。2018年9月,岑某某获悉其所在社区精准贫困户贺某祥家2018年贫困人口产业帮扶项目养牛补助款到账后,编造帮助贺某祥查询养牛补助款的谎言,将贺某祥家银行储蓄卡骗走,并分3次取走贺某祥卡内养牛补助款8000元。

  庭审中,在审判法官的主导下,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庭审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宣判被告人岑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岑某某当庭认罪悔罪。

  “我今天是犯了国法,犯了错误,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对不起党,对不起栽培我的人,对不起我的上层领导,我辜负了他们,以后我会教育好我的子孙们千万不能犯国法、千万不要做违规的事情。现在我特别的后悔,我心里面特别难受。”被告人岑某某说道。

  庭审现场,楼下镇党委政府及县直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当地群众及其被告人亲属到庭旁听。通过巡回庭审的方式,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不仅向广大基层干部敲响警钟,同时也是发挥审判职能助力脱贫攻坚的有力举措,为普安县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楼下镇纪委书记李德恩说:“此次来旁听相当于也是一个警示教育学习,下一步对于民生资金坚决不能动,所有的民生资金项目只能是放水到田,必须要真正的落实到老百姓的手中。”

  楼下镇小河村支书陈明金说:“像此类犯罪事实,我们回去以后还要对老百姓进行宣传,进而提高老百姓的监督力度,同时,给本地的干部敲响警钟。”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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