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发力直戳“老赖”痛点
——陕西安康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纪实
2019-02-11 10:13: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小松
  “多亏了石泉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如果没有他们,我这血汗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手。”领到执行款的老郑露出了久违的笑容。2018年11月,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在县春潮广场举行执行案款发放仪式,现场为20余名当事人发放了近400万元的执行款。

  “民生就是最大的政治。”年关将至,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涉民生案件得到及时执行,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重点执行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等案件。“我们要举全市之力,戳中‘老赖’痛点,靶向发力搞好这次专项行动,确保涉民生执行案件得到及时执行!”安康中院执行局长佘明胜坚定地说。

  惩戒措施让“老赖”无处藏身

  “老赖”相片上了公交车——这一新鲜事一度成了很多汉滨市民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这是汉滨区人民法院在继LED大屏曝光“老赖”、“两微一网”公布“老赖”等系列措施后,实施的又一曝光“老赖”新举措。

  该院利用城区公交车乘车人流量大、线路覆盖广的特点,通过18条线路236台公交车的车载视频广告屏,全天候滚动播放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将这些“‘老赖’明星”传遍城乡大街小巷,充分运用社会监督舆论力量,进一步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多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执行义务并请求执行法官撤销曝光名单。

  被执行人关某云告诉执行法官,因为其未按时还款被曝光,邻里都知道了她是“老赖”,现在她在村里都抬不起头,很后悔没有及时还款。关某云当即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并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

  巧借外力让“老赖”举步维艰

  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也是重点打击对象。

  被执行人谢林江在执行过程中,拒不配合评估、拍卖、腾房等工作,在被拘留后仍不配合,还言语威胁安康中院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决定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的见证下强制腾房,将被执行人的财产逐一登记后由搬家公司搬离保存。

  石泉法院与11家单位签署惩戒“老赖”备忘录,加强执行联动。县供电分公司、水厂、天然气公司等单位将按照法院文书指定起始时间采取停电、停水、停网、停天然气、停暖气“五停”措施,配合法院执行腾房、清理施工场地等;县交通局将向法院提供“老赖”的乘车信息,协助法院控制“老赖”;对于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县民政局将开辟绿色通道予以救济,县房管局则为他们预留了15套以上的公租房,用于临时救急。

  用情执行彰显司法温度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等8人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在被执行人承包的工程中务工。工程结束后,被执行人共欠申请执行人工资合计13.4486万元,申请人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向石泉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消失得无影无踪。经查询,被执行人无财产、无下落。情况在2018年11月出现转机,石泉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发现被执行人在江苏老家出现。执行干警一边与江苏法院取得联系,一边带领执行小分队连续乘车18个小时赶到江苏。在当地法院的全力配合下,执行干警终于寻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对被执行人阐明法理,耐心说服教育,促成被执行人出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

  家住汉滨区吉河镇吉河坝社区四组的张某波,与同村的王某勤因债务问题发生争执撕扯,致王某勤十级伤残。后经汉滨法院判决,由张某波赔偿王某勤各项经济损失13064.1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波仅履行了1000元的案件执行款后便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在社区、农商行等基层组织的协助下,经过多方查找,了解到被执行人刚刚在银行存入一笔大额定期存款。执行干警立即依法扣划其账户存款,并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在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王某勤系贫困户后,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其家中进行看望,并将他推荐给吉河镇富硒皇菊合作社务工,解决了王某勤家庭温饱问题。

  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以来,安康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涉民生案件211件,涉案标的额4305.48万元,执结7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641.53万元,司法救助61人,救助金额53.5万元。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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