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司法的践行者
——记全国优秀法官、江西贵溪法院泗沥法庭庭长周淑琴
2019-02-11 10:17: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振涛
  周淑琴,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泗沥法庭庭长。参加工作以来,她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凭着对法官职业的挚爱,凭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忠实履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职责。

  爱岗敬业,平凡岗位绽放光芒

  她是如水的女人,却有着如山的力量,在法庭风风雨雨,一晃就是十六载。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严于律己,年均办案超过百件,无一错案,无一违纪,无一上访缠诉,无一处理不当致矛盾激化。连续十余次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先后被授予“十佳女法律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鹰潭五一劳动奖章”“鹰潭市三八红旗手”“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扎根基层,用心诠释为民情怀

  十六年来,周淑琴一直坚守在乡镇法庭一线,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生长在农村的她知道,一场官司的积怨影响的是几代人的和睦,她借着女性的温柔细腻,为群众送上一个个“贴心”调解,演绎出一幕幕温情故事。

  在办案时,她说服教育有苦口婆心,平息争端有韧劲恒心,评判曲直有公正公平心。正是凭着“三心”,很多棘手的案件明明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却又出现了“柳暗花明”的效果。她将爱心延伸到庭外,让“农村法庭”成了群众家门口的“小法院”。她承办的首件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江西省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身体力行传播法与德,她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堂村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她通过释法、普法,强化醇化村风民风社风,致力投身到乡村振兴的大潮中。

  服务百姓,探索“互联网+家事审判”

  人心都有一扇门。要想平息争端就得找到打开这扇门的钥匙,所以每遇到一个当事人,周淑琴总是喜欢拉家常。可一拉家常,要不就是叫骂个唾沫横飞,要不就是拍桌摔凳动粗手。可这些她不在乎。

  当法官这么多年,周淑琴跑遍了辖区内的每一寸土地。常常是办一个案子,结识一帮乡亲,了解一方人情。正是凭借这股韧劲,她精心设置家事审判环境,实现审判氛围温馨化;努力推行六步调解,实现纠纷化解多元化;试运用圆桌法庭、巡回法庭、微信法庭三种庭审模式,实现家事审判人性化。她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凭着对法官职业的挚爱,凭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更多的体会到司法的真与诚,是她最期盼的结果,也是她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缩影。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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