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当班|执行中的惊险与无奈
——辽宁兴城法院“春节执行行动”一日见闻
2019-02-14 08:52: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之库 王伟宁
图为被执行人周某家属在笔录和拘留决定书上签字。 王伟宁 摄
  2月12日,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春节执行行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记者跟随该院执行干警一道,体验了一把村屯执行中的惊险与无奈。

  上午8点40分,1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出发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在车上,该案承办法官王鹰翀向记者介绍了案情:2014年1月,陈某与周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儿子归陈某抚养,周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没有如期履行,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点30分,在申请执行人陈某的带领下,执行干警来到周某家,但周某不在。王鹰翀向被执行人父亲说明来意后,并未获得周某行踪的任何消息。就在执行干警在屋前房后搜寻周某时,周某的父亲突然拿着一根大钢筋向执行人员冲过来,周某的妹妹和婶子刘某也开始大喊大闹,扑过来强拉硬拽。最终执行干警合力将其制服,并将3人拘传至法院。

  10点30分,执行人员来到另一名被执行人家里,见“铁将军”把门。同村人说,被执行人去了梁屯娘家,干警们立刻驱车前往。但被执行人的母亲告诉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并没有回家。从梁屯出来,执行干警还去了另一名被执行人家中,但遗憾的是同样未找到被执行人。

  回到兴城法院时已经下午1点了,执行干警顾不上吃午饭,把拘来的3人带到办公室做笔录。

  “周某的父亲年龄较大,周某妹妹的孩子尚幼需要照顾,最后我们决定仅拘留妨碍执行的刘某。希望他们回去寻找周某,尽快来法院兑现抚养费。”兴城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周飞告诉记者。

  据兴城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忠山介绍,从1月30日到2月20日,兴城法院重点针对涉民生案件开展“春节执行行动”,前后共出动警车26车次、警力101人次,拘留5人,执行到位金额8.7万余元。2月13日,记者获悉,周某已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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