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对方发布诋毁文章 欣百瑞诉百瑞不正当竞争
2019-02-20 15:30:31
     中国法院网讯  因认为对方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损害其商业信誉,北京欣百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百瑞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删除侵权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3058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欣百瑞公司诉称,百瑞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在其微信公众号“百瑞服务号”上发布文章《百瑞品牌维权记(一):重拳出击》,称“为抢夺我们的市场份额、打击主要竞争对手,连续通过其官方网站(域名:breath-easy.com)、其经营管理的两个微信号(名称:易呼吸、xx官方客服)及新浪微博(易呼吸),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专门指向我们实施公开的、系统性的、常态化的、成规模的恶意诋毁,以达到抹黑我们以及我们产品的目的”,公然将欣百瑞公司澄清事实的行为定性为恶意不正当竞争行为。

  原告欣百瑞公司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百瑞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百瑞服务号”上发布文章直接指向欣百瑞公司,通过夸大、歪曲事实对欣百瑞公司进行商业诋毁,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意图,对相关公众产生了极大的误导,严重抹黑了欣百瑞公司在广大消费者心中的优良形象,严重损害了欣百瑞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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