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7天执结案件 追回赔偿款16余万元
2019-02-21 11:03:44 | 来源:法制时报 | 作者:杨希强 毛雨佳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周密的财产统查准备、迅速的财产控制、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该执行案立案7天就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将赔偿费用16余万元交到法院,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某建筑公司将海南澄迈县某项目的建筑工程分包给某装饰公司。2014年5月26日,该装饰公司的项目经理江某雇请农民工李某在该建筑工地从事木工工作。2014年9月13日,李某在工作时,由于工地安全设施不完善导致其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颅内损伤、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水肿、多处软组织挫伤等人身损害。李某在医院住院治疗45天,后被鉴定七级伤残,无法再从事类似劳动。某建筑公司、装饰公司、江某之间相互推诿,李某因无法得到拿到赔偿款,后续治疗和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成了难题。后李某无奈,起诉至法院。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某装饰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李某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司法鉴定费共计165646元。后该装饰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海口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但该装饰公司仍不履行。

  2019年1月18日,龙华法院根据李某的申请决定立案执行。龙华法院受理该执行案后,指定精干执行团队负责,立案当天即安排进行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土地等财产的统查工作,并做好相关法律文书及警力准备,随时准备采取冻结、扣押、查封等控制措施。2019年1月21日,执行干警只发现该公司在工商银行秀英某支行的某账户里有少量存款,未发现其他任何财产线索。为避免打草惊蛇导致后续执行困难,没有贸然直接冻结,而是组织力量进一步查询该账户的流水情况,得知确系该公司常用账户,才果断决定先行冻结该账户,当时仅实际控制1.5万元左右。尔后,该公司获悉开始与法院交涉要求解封,执行干警根据该公司人员的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地对其做相关法律规定和拒不履行法律后果释明工作。

  近日,该公司派员工到达法院,该员工当着执行法官的面现场从个人账户向法院账户足额转入执行案款165646元,并缴纳诉讼费、执行费,主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该案得以在春节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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